12. 不赔这1000。不赔这1000!
315了,明天!
餐饮行业来说,食品安全永远是底线
但这几年,有一种现象越来越多
白嫖先不提,动不动就索赔1000
很多餐饮老板一听到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立刻就明白了
仿佛只要说句,“我吃到异物了”
这1000块就掏的有理有据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这么回事
遇到这种情况
我们餐饮人先搞清楚三件事:
第一:异物来源是否明确
顾客说在你店里吃到异物
并不代表这个异物,就一定是你店里的
法律有很简单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顾客如果认定是门店的问题
那就需要拿出证据
同样的道理,如果老板说是顾客造成的
那老板也要能拿出证明
所以在没有确切证据说明的情况
就是不知道,异物来源不明确
不能因为说不清楚
就默认一定是门店的锅
第二:异物是什么性质
假如可以确认,异物确实是门店的
那也要看,到底是什么异物
因为“异物”有很多种
异物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能简单等号
比如常见的:头发 小石子 果皮 少量杂质
就算相关部门认定,也不会直接认定为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些更多属于瑕疵
有瑕疵,不等于必须赔1000
第三:有没有造成实际损害
在法律逻辑里,赔偿通常是以损害为前提
如果顾客因为食品问题
出现身体不适、就医、产生损失
那门店承担责任,天经地义
但如果只是看到或吃到异物
并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损害
那更多属于:情绪安抚和道义补偿
比如:退款 重新制作 送产品
这些都很常见,但不能简单理解为
张口就1000元赔偿!
所以,当有人张口就要1000时,
餐饮人可以先问自己三件事:
1、异物来源清不清楚
2、异物是不是严重问题
3、有没有造成实际损害
如果三点有其中一点不符合,
那就先道歉、安抚、合理补偿
如果对方一定咬死必须赔1000
甚至威胁举报市场监管,也不用太慌
只要事实清楚、逻辑站得住,
监管部门也很反感这种职业式索赔
其实真正麻烦的,其实不是投诉
是拍视频
有些人吃到一点问题
先不沟通,先开手机拍视频
这种情况建议两件事:
第一,报警备案,拿回执。
第二,向平台申诉,要求下架
别让恶意内容在网上随便传播
食品安全,必须重视
该改的就改,该赔的得赔
但餐饮人责任该扛的要扛。
不该背的锅,也别习惯性掏钱。
餐饮本来就不容易,
别一边辛苦做生意,
一边还被人当成“1000元提款机”#会理市臭味相投#绝味鸭脖#会理炸洋芋老店#会理同城美食#会理云小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