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宣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与此前北京楼市新政中关于公积金的内容保持一致。

新政策显著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对于首次购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240万元。对于购买二套住房,单人缴存和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00万元和200万元。

在此基础上,新政还引入了可叠加的上浮机制。若符合特定条件,贷款额度可以进一步提高。这些条件包括:城六区户籍家庭在城六区以外购买首套住房,可上浮20万元;购买符合北京市绿色建筑标准的住房,可上浮40万元;北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可上浮40万元。
多项上浮条件可以累加计算。对于单人缴存的家庭,最高可累计上浮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家庭,最高可累计上浮100万元。照此计算,一个符合所有上浮条件的双缴存职工家庭,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40万元。
除了贷款额度的调整,新政在其他方面也进行了优化。
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得到放宽。对于在北京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只要已经结清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针对二手房交易,新增了“带押过户”业务。购买存量二手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时,买方可直接申请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来清偿卖方尚未结清的房贷,无需卖方先行筹款解押,从而降低了交易的资金压力和流程复杂度。
此外,新政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可以凭具备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50%,且一套住房的提取上限为25万元。就同一套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需与上次提取间隔满10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缴存的“国管”公积金,应与北京市属单位职工缴存的“市管”公积金相区分。同时,最终的实际可贷额度仍需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年限、账户余额及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非所有家庭都能直接获得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