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火轮起诉《哪吒2》侵权
哪吒汽车告《哪吒之魔童降世》侵权事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事件背景
•#哪吒汽车#: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旗下品牌,2018年成立后迅速崛起,注册了“哪吒汽车”“哪吒V”“哪吒U”“哪吒S”等一系列与“哪吒”相关的商标。
• 《哪吒之魔童降世》:2019年上映,以创新的创意和动人的情感,斩获50.35亿票房,荣登中国影史票房第四位,让“哪吒”形象进一步深入人心。
事件经过
• 商标注册冲突:哪吒汽车于2021年申请注册“哪吒魔童”商标,涵盖运输工具、广告销售、网站服务等类别。而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制作方光线影业也对相关商标有所布局,由此双方产生冲突。
• 法律诉讼:哪吒汽车曾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哪吒之魔童降世》及其相关方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
• 商标争议裁决:2023年起,哪吒汽车关联公司合众新能源与光线影业围绕“魔童哪吒”商标展开激烈争夺。商标局曾驳回哪吒汽车请求,维持光线影业商标有效性。
争议焦点
• 商标权归属:哪吒汽车认为自己拥有“哪吒”相关商标,电影方使用“哪吒”相关名称侵犯了其商标权。电影方则主张“哪吒”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公共形象,不应被某一企业垄断。
• 消费者混淆:哪吒汽车称电影使用“哪吒”名称可能误导公众,让消费者将两者混淆,损害其品牌形象。但法院认为汽车与动画分属不同领域,普通公众不会将汽车和动画角色混淆。
案件结果
据公开报道显示,法院驳回了哪吒汽车的诉讼请求,判定“哪吒”属于公有领域的文化遗产,汽车与动画领域不同,公众不会产生混淆,且哪吒汽车注册“哪吒”商标的时间在电影上映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