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学校总被打被逼下跪,我该怎么办?
前几天,看到一个小男孩跟妈妈哭着说,学校午睡的时候,他旁边的一个小孩故意踢他,他提出反抗,那小孩还是踢他,都把他踢疼了,他好委屈。
孩子妈妈笑着说,这有什么啊,不过是同学的恶作剧罢了。
看着妈妈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原本眼泪打湿眼眶的儿子,眼泪哗啦啦掉下来。
其实很多家长会跟楼上的家长有差不多的想法,觉得孩子们都很单纯,实际上孩子的世界跟大人一样,有善良老实的,也有十恶不赦的恶魔。
这些恶魔在人群中可能会伪装成人畜无害的小甜甜,背地里就可能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面对擅长伪装的恶魔,不了解他们的,以为他们人畜无害,跟他们相处过的,就知道他们是人间地狱。
就像《默杀》中某校校长的女儿,她仗着父亲的权利,带领一群小姐妹对天生哑巴的女主进行霸凌。
他们的霸凌以语言侮辱、肢体暴力为主,常发生在私密空间里,也会在公共场合公开霸凌。
这种霸凌残忍程度不亚于本题题主提到的儿子被暴打并逼迫下跪。
面对这种情形,哑女的妈妈起初碍于霸凌人父亲手中的权利,一直忍气吞声,结果她们的退让没有换来对方的住手,反而得到的是变本加厉的伤害。
最后忍无可忍的哑女,与其被霸凌致死的好朋友的爸爸,联合起来将霸凌者就地正法。
只不过他们的方法比较血腥,是通过以暴制暴完成的,是触犯了法律的。他们之所以触犯法律是因为霸凌者关系网滔天,他们上告无门,不得已才为之。
当然这种方式是不提倡的,尤其是在法治社会,我们完全可以在友好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为自己和孩子正声。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或监护人可向霸凌者提起侵权诉讼,要求霸凌者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若孩子在学校遭受霸凌,且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则学校也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有法律条例作为靠山,但只有法律条文是达不到将违法之人绳之以法的目的。要想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要收集影像、录音等足够证据,并寻找目击证人证词,还得找可靠的律师,方可能打有九分把握的仗。
为什么说一切准备充分后,这场仗未必能百分百胜利,是因为其中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比如,证人被买通,权贵被收买等,都可能让板上钉钉的事向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所以除了法律以外,也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借助媒体发声。媒体声音够大,管事情的人就可能会出来管一管。
不过这些解决方案都是无法通过私聊达成共识情况下,不得已才采取的行动。如果但凡能通过学校协调,让霸凌者停止霸凌,我们也不要动用法律。
因为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得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一般人实在耗不起。但是不轻易动用法律不代表坚决不用法律,必要时候还是会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孩子权益。
如果实在不想把事情闹大,又无法改变霸凌者态度,学校也没办法妥善处理这件事情的话,那就给孩子转学到风气比较好的学校吧。
我们给孩子转校,并不意味着在新环境里就一定能平平安安,而是有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
这时候,我们要教孩子首先要不惧怕问题;
第二是勇敢对不对的事情说“不”,并用自己的态度和力量去反击邪恶,让其知道你是好惹的;
第三,如果孩子实在胆小懦弱实在做不到与恶势力作斗争,那就点钱,给ta报个武术、散打之类的,让ta强身健体的同时,也学一些防伪之术。当ta强壮有力,坏人来欺负ta也不会害怕。
总之,每个孩子都可能会遭遇霸凌,在遭遇霸凌的时候,父母们首先要无条件站在孩子这一边,除了要教孩子自我保护和反击以外,也要学着通过和解、拿起法律武器、借助媒体、转校等方式来解决问题,避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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