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与猫王之间的关系
创作立场声明:猫王Mate3。没有对比,没有数据,听起来不错。
一
感觉自己已经工作多年,同一届的大学好友 F 才读完研,刚准备上班。
因为租过房,物色新家的时候,她找我帮帮眼。云看房后,感叹了一下超高的房价,我也给不出直接建议。我提醒她留意房子兼不兼容洗衣机,衣服晾哪,检查浴室地漏,就像提醒她找男朋友记得找一个有眼耳口鼻的。她说我“提的问题好现实”。我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刚毕业时,我的租房需求也很简单:一个人住。我相信单单是从群居到独居,就足以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我也对此保持着期待。褚老师说,期待是快乐的源泉,掐指一算,我快乐了十几年。
期待成真,是美梦或噩梦的开端。一旦独居,租房就少了很多意思,因为那份期待,会从改变生活,上升为改善生活。改善生活是痛苦的大工程,有些改善要投入金钱,比如搬家;也有些改善需要时间,比如搬家;还有些改善需要精力,比如——搬家。
最可怕的是,无论怎么改善,生活永远都会比想象中差那么一点,你也永远无法搬进一个完美的家——即便此时此刻完美,过一段时间也会渐露瑕疵。
二
前段时间,“瑕疵”出现了。可能的工作调动和偶然的渗水,让我决定再次搬家。我准备搬到同事 C 住的那栋公寓,租金贵一点,紧挨地铁,装潢精致很多。
可能是过于期待新邻居到来,同事 C 不断向我强烈推荐他住的公寓,积极性比房产中介还高一些。如果没记错,他向我提出了他的租房八大方针和搬那儿的十大理由,听得我一愣一愣。
其中只有一句我印象深刻,他说:“房子装修好点,自己住着也开心点啦。尤其对你这种二十几岁的小男生来说精装更有必要。你想想,带女孩子回家,人家一看房子破破烂烂的,掉头就走啦。”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微微点头,嘴里发出“唔”这种模棱两可的“赞同”,心里却不完全同意。
第一次去高中死党 G 家蹭住时,惊讶于他工资这么高,住得却那么普通,甚至有点简陋。他说:“男生的房子,闻着没有怪味就行。”我想我的要求应该还没这么低,但我也要求也没那么高。
我住过很多奇怪的地方,有门的,没门的;有窗的,没窗的;有空调的,没空调的;有床的,没床的;有被子的,没被子的,被子干的、湿的,都住过。我有信心在任何地方居住。我对住的唯一要求,是上次裸辞后提出的:住得离公司近,越近越好。老汤是那种不太想早起上班的人,上班远,就更不想上班了,而不想上班的老汤,是会真不上班的。
搬进同事 C 的同款公寓,就是图以后地铁上下班方便。
我把搬家的消息告诉了前女友,我的说辞是:“我准备搬到一个更大更漂亮而且上班也方便的新家,我很期待。哦对了,我准备买一个音箱放在新家,因为到时候手机外放可能声音不够大。”
有点凡尔赛,又有点期待。
三
二房东把那家公寓委托给了公寓公司,公寓公司负责出租和管理,这种涉及二房东的租赁关系容易生出一个问题,就是二房东跑路。通常,在你跟朋友们分享了搬家计划之后,这个问题发生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我时常误以为这种倒霉事儿离自己很远。上小学时,看见一些同学戴着眼镜,我觉得非常可怕:他们的眼睛就像被判了无期徒刑,要终身囚禁在一副铁框和两片玻璃后面。然而玩电脑时,我并不相信自己会像他们一样得近视。还记得刚被诊断出近视的时候,我哭得特别惨,但后来到了 800 多度,也就不怎么哭了,习惯了。
我并没有吸取教训,侥幸心理很强,所以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打感冒针打出了鼻炎、探望得了肺炎的同学结果自己被传染、吃过期香肠食物中毒肿得像个气球等等。
然后就是二房东跟公寓公司一起跑路这档子破事儿。一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还没退,但我没哭,可能是习惯倒霉了。其实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于是我激动地报了警,还联系了律师朋友 F,但不了了之,之后也就习惯了。
四
习惯,非常可怕。
有一年,我的男闺蜜 S 跟女朋友分了手,他跟我说,每次回到他们一起住过的出租屋,就会想起很多回忆,很难受,所以他要退租。他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微微点头,嘴里发出“唔”这种模棱两可的“理解”,心里却完全不理解。一间拥有美好回忆的房子,换做是我,我怎么都不舍得退掉。
我跟前女友一起住的第一间房子,是一间两层复式公寓,很大,大得想装饰一下都不知道从哪儿下手。结果还没有怎么装饰过,我就不知道抽了哪根筋自己跑去了深圳,她也就搬去了一间单层公寓。
我有去帮她搬家。看到她的新家,我习惯性地微微点头,嘴里发出“唔”这种模棱两可的“赞美”,心里却完全无法接受。想到上一间屋子里的回忆即将被清空,我的心里很不好受,然而这都是我的错,我没法抱怨。
来来回回,我在新房住过好久,就又习惯了。
最近,她告诉我说房东不租了,过几个月就要搬走。我习惯性地微微点头,嘴里发出“好吧”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心里却完全无法接受。虽然咱俩已经不在一起了,但正是由于咱俩不在一起了,我更不希望这间仅存回忆的房子又被清空。但我也没法抱怨。
我不喜欢走回头路,但我是一个喜欢回头看的人。我总有很多东西不舍得丢,我很讨厌这点,于是我现在会定期丢一些个人旧物。但别人送的东西,我大概永远都不舍得丢掉。
比如高中死党 G 在临近高中毕业时给了我一条白色的硅胶运动手环,他自己搞了一条黄色的。我开始挺不习惯戴那玩意儿的,但慢慢也就习惯了。毕业之后我就没戴了,但现在那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手环依然在我的柜子里,已经发黄,黄得比他那条黄色的还黄了。
又比如,我不喜欢给手机套手机壳,但前女友送了我一个,我至今都一直套着,因为习惯了。不要误会,我不是习惯了套手机壳,而是习惯了她送的这个。换做是我自己买的手机壳——我压根就不会给自己买手机壳。其实我早就想回到“裸奔”状态,但思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换个新手机——这是我换手机的最大动力,而没钱是最大阻力,合力恰好为零,也就不了了之了。
五
前女友可能是有意无意看到了我在啤总的那篇猫王音箱评测下面的评论,结合我之前说的“我准备买一个音箱放在新家”,然后不假思索地给我买了一个当生日礼物。我当时还没有告诉她我搬家失败了。
拆礼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那种久违的、满意的笑容,嘴里故作镇静地说着谢谢,心里乐开了花。
现在,晚上回到家,打开音箱听歌,已经成为一个新习惯。考虑到这个习惯会长期存在,我对租房提出了一个新的需求:隔音要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