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的“潜在危险”

2023-09-22 12:36:09 0点赞 0收藏 1评论

2015年4月28日中午,钓鱼爱好者老胡在武汉市青山区建石路公园后门外的废弃水渠处垂钓时,偶然发现水渠边土坡上有个红色旅行箱。出于好奇,老胡走过去想看个究竟,却骇然发现箱内渗出了大量血迹。

当时附近还有几个垂钓者,老胡赶紧叫来了他们,大家都不敢贸然开箱,有人提议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刑侦民警赶到现场后,开箱发现,箱内有张床单,包裹着一具无头女尸,尸体的身体部位被分成了几大块。

行李箱成色比较旧,底部有四只轮子,皆沾有泥土。通过对周边痕迹的勘查,警方分析认定,此处不是案发现场,而是抛尸地。

侦查员疑惑的是,凶手为何没有将箱子丢进水渠,却抛在岸边土坡上,这有些不合常理,毕竟后者更容易被发现。比较可能的情形是,在凶手抛尸前,发生了什么意外,让他没有时间把箱子扔下去,仓皇逃走了。

专案民警分析认为,多半是有人路过,中断了凶手的抛尸行为。鉴于此,专案组立即对抛尸路段的监控进行核查,并安排大量警力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扩散开展走访工作,寻求目击者。

另一方面,确定死者身份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警方先在附近搜寻,没找到尸体的头颅,猜测凶手将其丢弃在了水渠里,于是开展了一场打捞行动,多次派遣蛙人下水,却并未得到想要的答案。

侦查员又从抛尸的红色行李箱和里面的床单着手,拿着它们的图片在各个商家处走访,然而,因为它们太过普通,一番调查下来,仍是毫无收获。

那边,抛尸地沿途只有一个监控,也没发现线索。而那条道路每日进出人员众多,很多并不是常住人口,即便当初真有人撞见了嫌疑人抛尸,警方也不一定能找到他,果然,周边的走访同样没有进展。

此时,法医验尸报告出来了,推断出死者年龄在22到27岁之间,遇害时间为2015年春节前后。专案组只得按老办法,从近期的失踪人员库里去找线索。

经查,从2015年元旦以来,武汉市范围内失踪的符合条件的女性有13人,其中,有6人是与家人争吵后主动离家的,疑似和家人赌气;有3人失踪前有自杀表现;只有4人是比较突然的失踪。

为减少影响,专案组决定先找这4人的亲属提取DNA进行比对,若是无法比中再考虑扩大范围。不曾想,一来就比中了——死者正是四人之一的姜艳。其家人对抛尸现场的物品进行辨认后,亦确认床单是姜艳的。

姜艳,女,26岁,武汉郊县人,在市区打工。

2015年2月13日,姜艳最后一次和母亲杨敏联系,之后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因为女儿以前也曾出现过这种状况,杨敏一开始就没放心上,可过了三四天,姜艳手机还是打不通,杨敏开始急了,但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再等等看。

又过了几天,已经是2月24号,姜艳依然杳无音讯。而在失联之前,她已经和家里说好了,要请假回家照顾即将做手术的父亲。杨敏觉得不对劲,匆忙赶到姜艳租住的屋里,她的衣物都在,身份证也在床头柜里,说明她没有外出,难道她是故意关机的?可与姜艳合租的女孩赵静告诉杨敏:“我3天前回来就没见到小艳。”

杨敏的头一下就炸了,不好的预感更加强烈。她知道赵静和姜艳在一起上班,就让赵静带她去她们公司。

一行人来到武汉城区一家洗浴中心询问姜艳情况,负责人却说姜艳半个月前就请了假,说父亲做手术需要照顾,之后就一直没来上班。

洗浴场所环境复杂,接触的人比较乱,杨敏担心姜艳出事,决定报警。

由于没人知道姜艳失踪的确切时间和地点,派出所调查有难度,只能采取传统的走访和调取监控核查,却并无收获,事件就暂时搁置了。

确定死者身份后,专案组立即围绕姜艳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比较特别的情况,姜艳与赵静在一起合租,房中却有第三名常住人员,还是个男的。

男子叫唐明,是赵静的男友,两人是在洗浴中心认识的。最初租房时,房东是和姜艳赵静一起签的合同,房东以为只有她们二人,后来见有个陌生男子经常过来,一问才知是赵静男友,他自己也配了把钥匙。

姜艳失踪前后正值春节,当时赵静已经提前回去过年了,而姜艳又和公司请了假,没去公司,极有可能是在家里。可房间内并无外人闯入痕迹,门窗也是完好的,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是和平进入的,要么是姜艳主动开门,要么就是他手里有钥匙。

这样看来,唐明的嫌疑很大。

进一步核查得知,姜艳所在的洗浴中心存在色情交易,唐明是这里的常客。既如此,这样一个好色之徒,趁着只有姜艳在出租屋内跑进去欲行不轨之事,也说得通。

凶手用姜艳的床单对尸块进行包裹,也印证了出租屋就是第一现场的猜想,民警立即对屋子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查,主要是寻找血迹。

然而,痕检员们并未在厨房、卫生间等地找到血液。

难道方向错了?

专案组会商后,没有轻易放弃,认为案发时间太久,地面的血迹很可能被冲刷多次,不易查验出,但凶手分尸的时候,血液和组织喷溅应该会有印记。基于这个想法,警方进行了二次勘验,重点是墙壁、顶板和高处的一些设施。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回,警方在卫生间的暖风机上发现了重大线索。暖风机散热片上有处不起眼的红色斑迹,通过DNA比对,认定属于死者姜艳。

正常情况下,姜艳无论怎么不小心弄伤自己,血液也不会流到那么高的地方,这很可能就是凶手在分尸过程中甩上去的。

至此,唐明的嫌疑进一步增大。

警方立即对他进行核查——唐明,50岁,已婚但夫妻感情不好,他时常出入夜场和洗浴场所。

再者,唐明是武汉青山区人,对青山区的地理环境比较熟悉。而凶手抛尸的地点也在青山,这仅仅是巧合吗?

唐明名下并无车辆,他也不会驾驶,而姜艳出租屋离抛尸地有十多公里路程,如果凶手是他的话,他只可能是坐公交车或是出租车。坐公交车很容易引起人注意,所以,警方将出租车列为重点,并向全城五家出租车公司发布悬赏通告,征集案件线索。

两天后,一名姓牛的师傅来到专案组称:2月15日晚7点左右,他拉了个带红色拉杆箱的男性乘客到案发现场附近。民警立即让牛师傅进行辨认,他成功从十张照片里认出了唐明。

得到这一线索后,警方立即抓捕了唐明。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唐明如实交代了杀害姜艳的犯罪事实。

2月13日晚上,唐明和朋友吃过饭后,没有回自己住处,而是去了姜艳的出租屋。他知道赵静走了,现在只有姜艳一个人住。

唐明去的时候,姜艳没在,他和朋友喝了些酒,有些困,就睡了一觉。凌晨,姜艳下班回到出租屋,唐明听到声响醒来,强行要求与姜艳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早上,两人发生争吵,唐明一怒之下用被子蒙住姜艳的头部,致其窒息死亡。

为掩盖罪行,唐明想出了抛尸的点子,2月15日晚,他带着装有被害人尸块的红色旅行箱搭乘出租车到达抛尸地点。下车后步行了两百多米,把箱子拖行到土坡上,然后打开箱子,取出头颅,拿到公园一处草丛中,挖坑掩埋。

在唐明准备回土坡那边处理剩下的尸块时,看到不远处过来了两个人,他慌忙藏了起来。哪知那两人是夜钓爱好者,在箱子旁六七十米的地方钓起了鱼。唐明不敢再靠近过去,就悄悄绕到了公路边,打车离开了。此后,唐明也想过回去处理箱子,但更担心被人撞见,索性就不管了,只是回出租屋反复多次处理了犯案时留下的痕迹。

随后,警方在公园草丛中成功找到了姜艳的头。唐明称,之所以不把整个身体直接连着箱子扔进水里,是因为听人说把水能滋生怨气,入土才为安,而头部是最容易积怨的部位,他怕姜艳变鬼找他报复,就把她的头砍下来埋了,打算埋完再回来往箱子里装点石头后沉入水中。

按唐明所说,当晚他强行和姜艳发生了关系,警方却并未接到姜艳的报警,反而是在次日清晨,两人因争吵引发命案。

这听起来有些不合常理,唐明解释称:他和姜艳的关系并不一般,早在赵静之前二人就认识了,还做了一段时间情人。

后来,姜艳与唐明分手,和赵静合租一间屋,又过了一阵,赵静把唐明带回来,三人共同生活,但赵静并不知道唐明和姜艳的真实关系。

那日,唐明借着酒劲侵犯了姜艳,因为两人之前那段感情基础,姜艳虽不高兴,却也没有追究。第二天早上,唐明又想侵犯姜艳,姜艳不同意,并威胁称要告诉赵静,揭穿他的真面目,两人说急了,唐明就下了狠手……

洗浴中心的“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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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为什么出现在垂钓用品里。。。还害我好奇看完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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