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张慧律师:从“帮信罪”到“不起诉决定”的启示
律师能否准确把握法律演进的脉搏,往往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走向。近日,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慧主任律师承办的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因恰逢司法解释变更,检察机关最终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例生动展现了刑法 “从旧兼从轻” 原则的实践应用,也为帮信罪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新的参考。
⚖️ 案件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案件类型
刑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承办律师
张慧 肖悦(实习)
系统案号
(2025)大有法援刑字第2056号
办案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 基本案情与进展
案情简介
2024年,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立案侦查,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机关认定,周某到案后拒不供述犯罪事实,不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 周某是否具备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的主观故意?
• 周某的行为是否达到了 “情节严重” 的立案标准?
🎯 核心法律争议与要件分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对帮信罪两大构成要件的精准理解与适用:主观“明知” 与 客观“情节严重”。
⚖️ “明知”的认定标准
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认定要素包括:
• 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
• 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
• 非法获利情况
• 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等
可推定“明知”的法定情形(有相反证据除外):
1.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非法提供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 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非法提供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的;
2.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3.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
本案认定:
周某的行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可推定“明知”的法定情形。
⚖️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新规)
依据2025年7月22日生效的新司法解释
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
• ✅ 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单位支付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
• ✅ 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物联网卡二十张以上。
适用前提:
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是否达到相关犯罪认定标准。
💡 律师辩护观点与思路
一、主观上不具备“明知”的故意
• 行为目的分析:
周某系因参与网络平台赌博游戏,为提现而提供银行卡号,目的是自身参与活动便利,非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认知状态评估:
周某未意识到平台涉嫌犯罪,缺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不符合司法解释中“明知”的综合认定标准。
二、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
• 新法适用原则:
严格遵循刑法第十二条 “从旧兼从轻” 原则,适用2025年新司法解释。• 构罪标准比对:
周某仅提供一个个人银行账户,未达3个账户数量要求,资金流水亦未达新规标准,依法不构成犯罪。
🏛️ 案件最终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因法律变更,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周某不起诉。
✨ 案件亮点与价值总结
价值维度
具体体现
法律适用
精准运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将法律变更转化为有效辩护成果
辩护策略
超越个案证据攻防,将案件置于法律演进框架下审视,抓住立法动态实现有效辩护
司法理念
彰显刑法的谦抑性,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和“罪刑法定”原则
💬 律师办案心得
张慧主任律师总结道:
“万变不离其宗,有效的辩护源于对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的不断钻研。本案启示我们,时刻保持对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高度敏感度,本身就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武器。将‘从旧兼从轻’原则作为核心辩护观点,能为案件带来决定性的转机。”
💡 案件启示与警示
对于公众的警示意义:
• 🔒 保护个人信息:
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账户、电话卡,切勿因小利而出租、出售,避免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工具”。• ⚖️ 认清法律边界:
尽管周某因法律变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出借账户用于网络赌博的行为本身仍具有高度风险,可能引发其他法律问题。• 🆘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一旦涉及法律纠纷,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把握法律动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周某帮信罪不起诉案,是刑事辩护领域一个以 “法律动态”破局 的典型范例。它清晰地提示法律从业者,辩护的疆域不仅在于案卷之内,更在于法律发展的洪流之中。对于社会公众,则是一次关于个人信息安全与法律风险的深刻提醒。
张慧律师简介
图片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资质与任职
•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第二党支部 副书记
•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 滨海新区律工委党建委员会 秘书长
• 滨海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 委员
• 滨海新区看守所 值班律师
• 中国法学会 会员
• 天津律协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委员
社区法律顾问服务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民主街社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草场街社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惠安里社区
专业领域
致力于刑事诉讼、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等业务研究,在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主要业务方向
• 经济犯罪
• 办理多起非法集资金融、合同诈骗、虚开发票类案件
• 为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刑事犯罪进行有力辩护
• 暴力犯罪
• 擅长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
• 未成年犯罪与保护
• 专注于为涉嫌各类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辩护,争取不逮捕不起诉
• 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诉讼
• 家事案件中保障其利益
• 处理校园性侵害等维权事务
• 婚姻家事
• 离婚谈判与诉讼、财产分配、抚养权纠纷、继承等婚姻家事案件
图片执业成就
重大案件办理
• 参与办理 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涉黑案件
• 承办多起重大 非法集资金融类案件
• 处理多起 人身、财产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专业经验积累
• 在侵犯人身犯罪、财产犯罪、金融类犯罪等领域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婚姻财产、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父母赡养、亲属抚养、继承遗嘱、意定监护等领域 办理案件500余起
图片学术成果
主要研究成果
• 《刑事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 发表期刊:青苗论丛
• 研究方向: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
执业理念
核心宗旨
精研刑法 · 专注辩护 · 维护公正 · 守护家益
执业信念
秉承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以专业的刑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肖悦简介
图片专业资质
• 人力资源二级管理师
• 中级经济师
• 心理咨询师
执业优势
•在承办复杂案件过程中,善于利用思维导图及线形图辅助办案律师精准理清案件脉络,同时高度注重案件焦点与关键点。
•善于法律检索及案例分析,均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具有较强的同理心,注重情感疏导与法律逻辑相结合。
•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注重细节与效率,确保案件处理的时效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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