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果姨 篇六:打假 | 国富人寿嘉和保的假坑,有两个
大家好,我是于果姨,
江湖人称,保险圈“打假”专业户,
今天,来看看国富人寿嘉和保的几个“假坑”。
【假坑一】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要求高
一份保险合同在手,怎样快速看懂它?
先重点看两部分,管什么和不管什么,
管的那部分在保险合同中叫保险责任,
不管的那部分在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
重疾险的免责常规含有艾滋病条款,
能扒出这样的坑,真的都被气笑了,
难道都不看条款,也不看免除责任嘛?
常规艾滋病免责条款:被保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器官移植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讲人话就是,除了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器官移植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之外,其他情况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导致患有合同的重症/中症/轻症等相关疾病,都不能赔,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也包括在内。
合同都没好好看一看,就着急写文章,
写就写吧,写在自己小本本上也就算了,
关键这是在网上写,主要还给写错了!!!
这就糗大了,以后,记得要好好看合同呀。
【假坑二】癌症二次赔付间隔期长
嘉和保的恶性肿瘤二次赔付,
1首次恶性肿瘤持续/复发/转移间隔3年,
2首次恶性肿瘤再次非相关新发间隔1年,
3首次非恶性肿瘤再次恶性肿瘤间隔1年,
怎么看这条款,也不能算是坑,
大多数恶性肿瘤二次赔付,首次恶性肿瘤,
持续/复发/转移/新发,都是间隔3年才赔,
至于首次非恶性肿瘤再次恶性肿瘤间隔1年,
1年就1年呗,毕竟人家这价格连底裤都没了,
咱不也得注意点形象,给人留点面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