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出差抽中3000元显卡被公司索要,拒交后被劝退离职引争议
上海某公司的实习生小金,入职刚两个多月,在11月14日因公出差参加苏州的英伟达(NVIDIA)路演活动时,遇到了主办方设置的一个面向所有“现场观众”的集章抽奖活动。活动规则清晰注明“仅面向现场观众”且“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小金利用活动间隙和去洗手间的零碎时间,为自己和同行同事各完成了一张集章卡的盖章(同事委托他帮忙)。结果幸运女神眷顾,小金意外抽中了价值约3000元的GeForce RTX 5060显卡。

然而,中奖的喜悦很快被现实冲淡。领奖后,同行的同事先是私下建议小金卖掉显卡分钱,在被小金拒绝(他想自己留着组装电脑用)后,当晚该同事联系小金,声称“财务已经知道”,并以“小金是代表公司参加活动、出差费用由公司承担”为由,要求小金将显卡上交作为“公司财产”。
小金感到震惊与气愤。周一(11月17日)回公司后,他特意去财务部门核实,发现“财务已知情”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但事件并未平息,反而升级。公司高层介入后,为此事专门召开两次会议,并对小金进行了多次约谈。虽然公司最终没有强行没收显卡,但在人事的最后一次谈话中,以“事情闹得比较僵”、“抬头不见低头见”为由,委婉建议小金“另谋高就”。面对这种压力,深感委屈和不公平的小金于11月19日晚主动提交了离职申请。

小金的遭遇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因公出差期间,员工凭个人运气参与活动中获得的奖品,是否属于公司财产?
法律观点认为,界定这类奖品归属的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基于个人“运气所得”还是履行“职务行为”的结果。此案中,律师分析指出:
1. 抽奖性质个人化:活动规则明确面向“现场观众个人”,参与者众多,中奖具有高度偶然性。
2. 非指派行为:小金利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并非受公司明确指派必须完成的公务职责。
3. 公司无明文规定:事件发生后公司属临时商议决定,缺乏事先成文的规章制度支持其所有权主张。
4. 法律保护:小金作为中奖者是《民法典》保护的物权所有人,其权利应受尊重。
回顾过往类似案例,如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客户晚宴抽中现金奖、年会抽中大奖等,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普遍的法律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此类基于个人参与的随机性奖项,其所有权应归属员工个人,与公司无关,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该参与是代表公司的指定职务行为或奖品是赠予公司的商务礼品。
小金的结局令人惋惜,一张凭借个人运气和努力获得的中奖显卡,最终竟导致了其离职。这一事件也让更多职场人意识到,明确公私界限、了解自身权益、在必要时依法维权,以及在公司层面建立清晰透明的规则的重要性,远比纠结一份意外之财的归属更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