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狂徒张三,请听题。10本法学科普书推荐
创作立场声明:大家好。
首先感谢罗翔老师。
依靠着“法外狂徒张三”的一百种死法,法律也终于出圈了。让人知道了原来法律不是仅仅背诵法条,而是理解其中背后的含义,所以,今天就和大家来分享几本法学类的普及读物。不需要懂多少法条,唯一的要求,就是你来当个法官,看看怎么判。
一、思考级:
1.《电车难题》/《公正》:该不该为一群人的生命推一个胖子去死?
现在有一辆电车正从远处驶来,你和一个胖子在桥上,而在桥的另一边,是十几个人被绑在铁轨上,现在唯一能救他们的办法,就是把那个胖子推下去,这样电车就能停下来,请问,你要不要推这个胖子。
实际上,在《公正》一书上,对上述提问进行了分类。
如果你是功利主义者,你觉得11个人的生命大过1个人的生命,那么,你就推。
如果你是绝对主义者,你认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很重要,那么,你就不推。
当然,这种简单的分类很容易绝对化,在《电车难题》中,作者很显然不满足于此,譬如对于天主教徒来说,能否为了保全母亲的生命切除子宫,虽然因此造成的妊娠终止是他们宗教意义上的不良后果?这些,都是相关难题的演变。
2.《老乞大》与《朴通事》:契约社会是不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
第二个问题来源于我们今天看上去似是而非的问题。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否源于对私产的保护,以及对契约的重视?
这是一个很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一直标榜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以德治国、以礼治国,于是对于契约什么的不是特别在意。
但是这本《<老乞大>与<朴通事>》则给出了一个另外的答案:
不是我们没有契约,只是在传统历史叙述中,没有相关方面的叙述。而在两本朝鲜国教中文的书籍《老乞大》与《朴通事》中,却有很多怎么订立契约,怎么讨价还价的故事。
所以,现代法治文明的起点到底是什么呢?
3.《沉冤录》/《显微镜下的大明》:冤假错案是体制性的还是孤例?
在《<老乞大>与<朴通事>》中,作者给出的答案是皇权不下乡,在上层依靠制度,在下层依靠乡绅,而衔接这两种权力的则是中人,一种介乎于官代表和民办之间的中介。但在传统叙述中,官员对于冤假错案的产生似乎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在《沉冤录》中,作者给出了一个答案,案子是县官一层一层递上去的,因此当一层一层官员都签署大名时,你即便拦轿喊冤,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的。而另一方面县官作为最底层的官员,层层压力传导,最终可能在师爷等小吏的诱导下,为了政绩做出错误的判决。
而在《显微镜下的大明》,县官的压力除了自上而下,还来自乡绅们与朝廷同乡的串联,这种力量,足以让葫芦僧乱断葫芦案。
4.《罪行》/《罪责》:犯罪是天生的,还是情境的?
《罪行》和《罪责》是德国作家费迪南德·冯·席拉赫写的两本畅销故事集,而最初费迪南德·冯·席拉赫是一名律师,因此很多文章都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改编。
在《罪责》中,你可以看到他对于德国这样严谨国家的司法制度的批评,而在《罪行》中,则介绍了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犯罪。
在关于人为什么会犯罪的问题上,龙勃罗梭曾经说犯罪人天生论,认为犯罪人身上或多或少有一些返祖现象,犯罪是必然的,因为他们不适应现代社会。
不过在众多的心理实验中,比如《路西法效应》中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有时候变坏只需要五分钟。 在一个坏的环境,好人也会变成坏人。
这两种争论直接影响到关于犯罪人的改造,不过在《罪行》和《罪责》中,作者并没有试图给出统一的答案,只是在告诉我们一个多元的世界,到底有多重要。
争论级:
5.《地铁的枪声》:前面四个歹徒,我开几枪算正当防卫?
在关于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时,罗翔老师曾经有一个案例来说明什么叫危险解除:
你想一想,你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对方是男性,只要男的一上来,你还是危险的,只有踩了男人的脚才能解除危险。那么,你踩了他,他淹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罗翔给出的答案是算。因为男人一上来,危险还没有解除。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解释不一定能获得大众的认可,比如纽约的戈茨案。
1984年12月22日,一个身材瘦弱的工程师伯恩哈德·戈茨搭乘地铁时,四个黑人年轻人靠近了他并向他索要五美元。戈茨拔出了随身携带的手枪……四名年轻人受伤。
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当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的人将戈茨比作蝙蝠侠,也有人认为法官是种族歧视。那么,你怎么看?
6.《批评官员的尺度》: 记者说话要不要负责任?要不要对所载内容进行甄别?
关于记者和官员的争论最有名的莫过于三陪的段子:
第一次:某领导视察工作,记者便问:您对三陪小姐有何看法?领导吃惊反问:这里还有三陪小姐?第二天报纸登出《领导刚下飞机,开口便问三陪》。
第二次:记者采访领导:您对三陪问题有何见解?答:不感兴趣!见报时标题为《领导夜间娱乐要求高,本地三陪小姐遭冷遇》。
第三次:记者再来问,领导干脆回答:什么三陪四陪五陪的,不知道!于是报纸大标题登载《三陪已难满足领导,四陪五陪方能过瘾》。
……
但在美国,还真有记者和领导干起来了,这就是《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1960年一名警察局长起诉《纽约时报》的诽谤故事,他发现该报纸的一则广告里面出现了不实内容,而且广告利用不实事实批评他所在警察局的管理,他认为这是诽谤了他这个实际警局负责人的名誉。
像这种什么是自由,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一直都是最高法院热衷辩论的事情,如果有兴趣的话,还可以看看《九人》。
7.《公主之死》:驸马醉打金枝,请问该不该判刑?
《公主之死》讲述了一场历史上真实的驸马“醉打金枝”,公主死了,围绕驸马该受到怎样的惩罚,皇家和大臣产生了争议,这种争议既是一个母亲对死了女儿的执著,也是皇室对于大臣控制的儒家司法解释权的争斗。
而这其实也牵涉到如何认定妻子的权益。妻子是否有自己的财产权,妻子能否独立于丈夫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一直到明清还没有结束。
地狱级:
8.《车浩的刑法题》:跨越三十年的爱情与阴谋
最后,献上地狱级的思考题,车浩老师的刑法题。对于上面的其他题型来说,这就是地狱级的,其他的,算什么。
简单来说,车浩老师出的卷子就是一部史诗大片,开卷考试,但很多人还是抓狂。比如“跨越三十年的爱情与阴谋”,有人专门弄出了关系图。
题目讲的是周小东、吴小南、郑小西和王小北私人高考后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牵涉到恢复高考、南巡讲话等一系列历史重要节点,而最后的结尾,也颇有意境。
2014年12月31日下午,准备会后赴约的周小东,在会议上被纪委人员当场带走。当晚23时许,莫小君站在西京广场观景台上,静静地等待灯光秀和昔日同窗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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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说的是,法律实际上既是一个个问题,也是对一个个问题的回答和提炼,当最初人们相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时,法律就已经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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