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熬过2年,带病投保就一定赔?
最近和朋友在聊天:
A:“为什么在xx保公司买重疾险不用做健康告知,可以直接投保”
我:“……”
A:“代理人说有两年不可抗辩,两年后都会赔”
这些关于保险的“传说”你听过吗:
投保前已经得了重病也不用说,熬过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既往病史不用告知,只要熬过两年,保险公司也必须赔。
投保后两年之内出险的,先别去理赔,等满两年后再去就一定会赔。
先天性疾病不用管,只要投保满了两年就一定能赔。
……

多半是听过《保险法》当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带病投保,不告知,2年后一定会赔吗?”
之所以有这些“传说”,是因为《保险法》里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01
先来看看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法》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02
我们再来看看,“有病无所谓,熬过两年就会赔”?
很多人对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误解是这样的:认为隐瞒了两年病史,只要过了2年,之后被保人罹患合同内的重疾,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我们先来看看一个案例:
2014年6月,刘女士投保某公司重疾险。
2017年10月,因淋巴癌申请报案,要求理赔。
经调查,2014年5月,刘女士诊断为淋巴结节并治疗,出院后立即投保。
最终,保险公司拒赔该保单,拒赔理由:未如实告知曾淋巴结节,且病情与本次出险病情具有因果关联性,以“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予以拒赔处理。
从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说只要熬过了 2 年就万事大吉。
不论是2年内还是2年后,只要投保人存在“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欺瞒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发现了并给出证据,就可以被解除保险合同并且拒赔。
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我们翻译过来就是:
如果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金。
对保险公司来说,得在2年内自行调查、自行解决、自行举证。查出结果后,得在30日之内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
对投保人来说,就是把保险公司熬到没法解除合同为止。
投保人如果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而且不需要退还保费,
如果投保人因过失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但是要退还保费。
只要是故意隐瞒不告知的,不论是2年内还是2年后,不仅会有拒赔的风险,有可能保费还不退还。
03
已经带病投保怎么办?
这里需要分两种情况:
(1)投保时如实告知:投保时如实告知了自己的身体情况,说明保险公司也知道自己的“病情”,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还同意承保,就不用担心会影响到理赔。

(2)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那么如果有存在带病投保的情况,就需要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健康告知。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非万能神器,希望各位都不要走到需要用这条款的地步。
买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要轻易买保险,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等,通过对不同产品的横向、纵向比较,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
如果不懂得如何选择,我就在这里,相信能给你专业的建议。很多人投保时习惯抱着侥幸的心理,万一呢?但是往往理赔纠纷就是在投保的源头上,只有在投保时扫清所有的障碍,才能让理赔更加顺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