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如何面对留守儿童——回归通情达理的思维模式
中国乡村留守儿童产生于发展进程,其生活美好化程度是衡量发展的重要标准。乡村留守儿童正是产生于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格局中。一方面,城市依托工业化生产与市场化交换的高效率而得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城市务工意味着拥有更高的收入,2024年,作为乡村主体的农民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23119元,低于全国居民的41314元,更远低于作为农民外流形式的农民工的59532元,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以实现自身与家庭的更佳存在,农民出走乡村而成为农民工,而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农民可行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限制,农民即使外流成农民工,其后代也大多不得不留守乡村,在与父母的分居中接受有限的资源。另一方面,城市中的高收入成为衡量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在以利益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中,城市强势地表现出“城市优于乡村”的总体指向,从而延伸出“城市产业优于乡村产业、城市文化优于乡村文化、城市居民优于乡村农民”等一系列话语体系,导致作为农民后代的乡村留守儿童对作为自身身心载体的乡村、自身身份与祖辈身份的认同不足,因而导向对城市盲目崇拜与自身条件不足以成为居民的矛盾性,以及对乡村盲目排斥而自愿丧失自身赖以生存的优势与本源的割裂感中。发展从属于人的美好生活,乡村发展依靠人而为了人,人是乡村发展始终围绕的终极目标与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留守儿童是未来的乡村主体——当代乡村主体的后代,何以实现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美好生活,是衡量乡村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
留守儿童在发展中处于劣势。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走向全面胜利,留守儿童维持生存的基本条件已经得到了保障,一方面,仍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而使留守儿童拥有足够地维持生存,另一方面,留守儿童生活美好化的尊重(Respect)与自在(Liberty)等要素仍有待改善。尊重至少意味着“人们对于自身受到尊重、他人不能违背自身意愿而用以达到其目的的感受”,它表现为身份认同,即留守儿童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尊重,前者表现为留守儿童认可自身赖以生存的本来优势——发现乡土价值,从而认可自身与祖辈身份,后者表现为社会能把握留守儿童所处的不利地位并给予一定的关爱与尊重。留守儿童完成自我认同首先需要信息态积累——通情达理,从而于情理中认可乡村之于自身的发展价值。信息态的积累过程也是通向自在的过程,西方谓之Liberty,此处必须点明:自在并不指代泛自由的自由主义,即西方不顾作为后果的实质性自由的政治优先性——鼓吹程序优先的工具性自由至上。自在首先指代作为发展手段的可行能力,即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自在的留守儿童能在与父母分居中保持稳定健康的身心,并能利用所拥有的条件——乡村价值而“在自己熟诣的领域内施展才干和开展活动”,因而在自我发展中获得自我认同与社会尊重。自在又指代作为发展目的的实质性自由,它至少意味着留守儿童拥有更多的选择而在追求美好事物时受到较少的限制,彻底解除自身的无知与苦难等因素带来的结构性限制。问题在于,基于长期缺乏父母关爱、乡村资源较为落后等一系列特点,留守儿童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尊重不足,其实质性自由因可行能力的缺失而蒙受不足。
但乡村留守儿童真的完全处于劣势而毫无优势吗?
这取决于我们的思维模式能否向作为中国文明母体的乡村回归,从而发现留守儿童本具的优势。
乡村留守儿童因身处乡村而具备贴近自然的优势。他们虽然远离父母并因资源的相对缺乏而缺少关于自然的某种知识,但凭借乡村贴近生态的优势,他们在合理引导下能与自然建立链接,从而感物情、通物情,在自然中生成自我的体力与脑力(认知、情感、意志),又在与自然对话中表达、抒发、充实自我,从而一方面从量上补充了在时空持续性上与家长情感链接较浅造成的情感关怀与情感表达缺失,另一方面又以直抵自然本质的方式扩充本心而用于乡村生活,超越了教育资源相对丰富而“停留在书本”的书斋式知识过载。值得注意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于人与人的关系只是以补充的形式出现,从质上说,留守儿童与家长的情感链接以及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仍有待改善。
乡村留守儿童因贴近自然而借物生成人情。“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水润下而动,“利万物而不争,而万物莫能与之”(《老子王本·第八章》),知者法水而动且乐,山稳重而主静,仁者法山而静且寿,德者得也,德心德行皆备也,留守儿童能从自然界不同的情境中得到运用于社会的某种伦理或满足自身的某种德性,或得到生活所需的某种真情实感。人从自然获得某种情感、德性、伦理的过程常谓之“悟”,虽然悟物过程可当下直抵物本与本心,但悟物及其表达一般需要来源于对自然与社会的知识等要素的某种积累,因此需要社会广泛关注并通过相关教育资源下乡而向留守儿童普及足够的知识。
乡村留守儿童因贴近自然而寄人情于物中。“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礼记·中庸》)从家观念看,留守儿童首先对自然界抒发的是成家前懵懂无邪的感情,由“咸其拇”到“咸其辅颊舌”(《周易·咸卦》),儿童向成人转向时通过自身感官的自然变化而感于心与表于言,借自然物而阐发自己“发乎情止乎礼”的爱情,在义务教育阶段,他们阅读“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诗经·蒹葭》)等诗词而借助秋瑟阐发对思念之人寤寐思服等情感,阅读“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杜甫诗集·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诗词而借助自然表达自身对于家庭、乡土、国家等情感。“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章句上》)人因劳动而在自然中生产了区别于其他自然物的人脑,因此反映与调节人际关系的仁并不适用于自然物,但人又因具备人脑而得以爱物,爱物作为道德责任至少在于自然向人生成维持生存的生产资料与更佳存在的精神食粮。爱物先亲亲与仁民,亲乃有血缘、地缘关系的小家成员,民乃诸多小家集合成的大家成员,亲亲者孝于父母而悌于长幼,故家得以齐而可治国仁民,“王假有家,勿恤,吉”(《周易·家人卦》),决策者若能将齐家观念用于仁民,则国得以善治,而在人际关系的和谐化中为调节种际关系提供条件,“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人取法生生之德而对自然取之有度,“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从而为物向人生成提供条件,以此实现人物之间持续健康的双向互动。因此,要构建这样的一种社会氛围,在那里,决策者在发展中能真正看到留守儿童的人脑生成的类本质,从而推动社会保护好乡村的生态优势,一方面为留守儿童提供自我生成的良好场域,从而获得体力与脑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他们能向自然抒发与父辈日常交流缺失而无处安放的自然情感,并展示与发展自我才能,表现为寄情于山水而感受与创造精神财富。
祖辈带动乡村留守儿童诚意。明确自身情意是满足他人情感需求的前提。“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通他人之情从明确自身情意出发,“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礼记·大学》)如厌恶难闻的气味与爱好美好的容貌一般,正视自身的情意需求——感官在人际中对色声香味触的真正感觉,后能依据外在至善伦理标准而定心修身,成德心德行。了解自身人之为人的情意需求,才能得以接近体会同为人类的他人需求,仁乃对他人的道德情感与道德规范,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忠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论语·颜渊》),它可表达为自利利他,也可表达为从明确自身有“立”与“达”、“不欲”等情意需求到得以通晓他人有类似需求,从而能“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王本·第二十七章》)由诚己意而近通人情,故救人而不弃人,再由人而物,感人情而通物情。农民外流成为农民工而造就了乡村空心化,乡村留守儿童也在远离父母中习惯与在乡务农或养老的老人长期相处,由于缺乏父辈在具体场景的代际引导,他们在与祖辈的情感交流中习得的是祖辈的传统,祖辈们乐天知命、安之若素、坐等靠要等思想虽使得他们洞悉拥有足够的智慧而知足常乐,但也造就了他们的含蓄而难诚己意、保守而难有创新等缺点。同时,由于缺乏与父辈日常的情感互动,留守儿童难以充分发挥感官对他人情绪的感知与理解作用,从而对外表现出社会边界繁乱,在家表现出长幼无序等问题。乡土是老一代农民——留守儿童的祖辈一向以来的生活场域,他们习惯了通过与乡土的物质变换而获取维持生存的生产资料与丰富人脑的精神食粮的生存方式,因而对乡土抱有虔诚的情感,也从敬天畏地中延伸出一系列人际礼俗,从而区别于新生代农民工而始终是乡村的坚守者,他们对法天象地而生成的传统人际礼俗具有信力与毅力,因而成为就地教化留守儿童人际情感的宝贵资源。在乡村共同体中,诸多祖辈在日常生活中带动留守儿童在家庭中与乡村公共场合学习与感受人际礼俗的流程与意义,该过程即是让处境相似的留守儿童自诚其意而实现与祖辈、他人情感交换的自利利他过程。
祖辈带动留守儿童正心自足。他人满足我之情感需求不意味着强求他人满足我的情感。美好社会蕴含人际间美美与共的情感互动状态,“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道德高尚的人广泛近乎他人的情感需求,“以百姓心为心”(《老子王本·第四十九章》),因而能和于他人,又有接受他人不知己、不同己、不足己的包容,内求己德而心和色悦,故“和而不同。”(《论语·子路》)满足情感需求是人之常情,而品德高尚之人因自在具足而无需外求,因而面对他人满足自我情感需求时能做到“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庄子·逍遥游》),并能洞悉他人照顾到我的情感需求之行为,因而能更准确地与他人进行情感互动,也无需强行要求他人满足自己情感需求或改变他人的情意,“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骈拇》),人的主体性不同造就了情感需求的不同,因此通人情意味着自身与他人需要不同时能不将自身情意强加于人。由于长期远离父辈,留守儿童们更加渴望从他人获得满足,从而容易走向两个极端,即过度苛求他人与过度自我封闭,它们都产生于日常生活情感缺失的自我保护。老一代农民——留守儿童的祖辈的生存方式是在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自给自足,在贴近自然的耕作中获得体力、脑力的提升与积累自然知识,并在劳休一体与耕读一体中获得身心协调,表现出物质与精神相协调的生活富裕,从而在诸多自足农民联合的乡村共同体中无意识地创造物质增收与乡风文明,有意识激发老一辈农民共同培养与带动留守儿童自足的意识,能使他们也在自然劳动中生成自我,并在正心自足中不苛求他人,健康地作用于家庭与乡土的和谐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留守儿童明物理提供条件。明物理即“物格而后知至”(《礼记·大学》),通过用心观察与体会自然等方式而获取知识与洞悉规律,“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谓之理者,穷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性者,尽之而后可知也;所以谓之命者,至之而后可知也。”(《渔樵问对》)虽然留守儿童所享有的教育资源较为有限,因此自身发展所需的可行能力不足,但由于城乡融合发展导向的落实,城乡间的要素逐步实现了双向流动,乡村的生态优势吸引了携带先进人文与科学知识的教育人才下乡从教,为乡村留守儿童提供了塑造可行能力所需的知识,并结合乡村的自然优势引导他们身临其境地格物致知,尽心观理,寓教于景,耕读与劳休协调而身心健康,教育人才又能将乡村传统蕴含的知识输向城市,以乡村教育之体用带动城市教育的健康化。
乡村留守儿童得以行义理是自在的表现。“义者宜也”(《礼记·中庸》),义在人类社会表现为“仪”,因此行义理即是使自身行为合乎某种礼仪而适宜合理,在一向以礼教为导的乡村教育中表达为“明明德”,留守儿童在教育人才下乡与贴近自然的综合下健康掌握知识,格物致知,从而远离无知的限制而提升可行能力。明确自身情意而不强加情意于他人,诚意正心,从而实现内心自足的自在而实现人际的和谐。在接受外在知识、保持内心自足、和谐人际关系的中得以修身。在日常生活中,因老一辈农民联合形成的乡村共同体践行“齐家”观念而带动留守儿童耕读与劳休一体,因而“闲有家,悔亡。”(《周易·家人卦·初九》)而行义理的意义在于治国之用,“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传习录·卷上·门人陆澄录》),“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知行合一并不只是指认知与践行的合一,还指代良知的建立体现在行义理上,不行不足以体现良知与知识的积累。在社会广泛的重视、尊重与扶持中,诸多留守儿童得以走出大山,再学成归来,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乡贤,这一过程既体现了他们作为可行能力的道德水平、认知水平等自在提升,也体现了乡村发展始终依靠人而为了人的美好生活的正确导向,为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提供了重要条件。

正如张孝德教授所言:“乡村教育事关中国乡村未来的命运。”作为中华文明的母体,乡村是教育的活地方,中国人不应在走偏的西化教育中让乡村留守儿童越走越远——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等延伸的话语体系的强力冲击中丧失自我认同并沦为非自在的存在,而应该立足乡村所蕴含的中华文明主体性,让教育回归作为中国人的精神故乡和血脉之源的乡村,并作为城市教育的重要补充,让城市居民也能享受到乡村教育在劳休与耕读一体中发挥的通情达理之塑造功能,从而提高乡村的社会认同,提高留守儿童的社会尊重。一言蔽之,何以正面面对留守儿童,这取决于中国人能否回归乡村通情达理的思维模式而看到他们的发展优势。
陈怡彬[1] 田赣[2]
(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2.北京忠诚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