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草莓也红了
春来了,草莓也红了。水果摊上,一盒盒鲜红的草莓排着,上面还沾着水珠,娇滴滴惹人馋。

草莓这东西,生吃最佳。买回家,清水里略浸一浸,去了浮尘,也不必削皮去核,直接入口。牙齿轻轻一碰,汁水便溅出来,酸甜适中者少,多半是酸味占了上风,吃得人眉头一皱,却又忍不住再拈一颗。小孩子尤其喜欢,吃得满手红汁,如同染了血,却还咯咯地笑。

讲究些的人家,要将草莓拌了白糖,腌上片刻。糖粒子渐渐化了,盘底积了一层浅红的糖水。草莓被糖渍过,软了些,甜味也足了,只是失了本来的鲜气。这吃法,老年人颇喜欢,因其不费牙口。

城里新开了几家甜品铺子,将草莓压在松饼上,浇了奶油,又或是浮在奶茶面上,作个点缀。这般的草莓,身价便高了,一颗能抵得上半斤。年轻人趋之若鹜,举着手机先拍照,而后才动勺。草莓在这里,倒成了配角,只为博人眼球罢了。

也有将草莓熬成果酱的。加糖入锅,小火慢熬,直到浓稠如血。这般制过的草莓,可存得久些,涂面包,拌酸奶,都是好的。只是熬煮时满屋酸气,闻着倒像是草莓在垂死挣扎。

我见过最别致的吃法,是在一位老画家那里。他将草莓浸入淡盐水片刻,取出即食。问他缘故,他说盐能提甜。试了一颗,果然。原来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甜与咸竟也能这般和解。

草莓季短,转眼就过。待到夏天,市面上虽还有卖,却多是温室所出,个大而味淡,嚼着如蜡。人们便又盼起来年春天,盼那带着酸气的鲜红果子。

草莓不过是寻常水果,吃法也不过几种,但人对它的念想,却年复一年地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