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1.58万元送犬只去“上学”,不仅恶习未改,还遭遇虐待。面对训练机构的拒绝退款,主人诉诸法律,最终法院判决全额退款。此案例揭示了宠物训练行业的乱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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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花费1.58万为柴犬报名行为矫正课程。
训练期间,狗只被发现遭打骂甚至尿失禁。
训练结束后,狗狗不良习惯未改且无法完成指令。
法院认定机构强制交付未达标犬只构成违约。
最终判决训练机构全额退还1.58万元服务费。
精华内容
这起案件的判决核心,在于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与违约行为的裁定。当承诺的效果与事实大相径庭,法律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合同约定
周先生与训犬公司签订了为期两个月的《宠物寄训合同》,服务费为15800元。合同中明确约定,需完成5项基础指令与6项行为习惯的训练,并纠正狗狗护食咬人、外出爆冲等不良行为。合同还规定,宠物需完成所有科目测试合格并经主人验收后方能交付,若未达标则需免费寄养直至合格,仍不合格需无条件全额退款。
事与愿违
训练期间,周先生从机构发来的视频中,多次发现爱犬“旺财”被打、被勒脖子,甚至被打到尿失禁。尽管心疼,但为了狗狗能“改头换面”,他选择暂时忍耐。然而合同到期后,他接回的“旺财”不仅恶习丝毫未改,连“趴”、“躺”等基础指令都无法完成,与合同承诺相去甚远。

对簿公堂
面对这样的“训练成果”,周先生认为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要求全额退款。训犬师则坚称已完成所有培训,狗狗问题行为在交接时已消失,如今不受控是周先生管理不善所致,并拒绝退款。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周先生选择诉诸法律。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定,《宠物寄训合同》合法有效。周先生未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且多次提出异议,但机构不仅未予同意,反而以“不领走就找领养”相威胁,强制交付未达标的犬只,此举已构成违约。因此,法院判决训犬机构全额退还15800元服务费。
此判决为宠物服务消费领域提供了重要的维权范例。它警示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需谨慎,也呼吁行业尽快建立统一标准与监管体系,用科学和人道的方式取代暴力训练,共同促进宠物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