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2026-10-16 11:52:20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买房时以为手续顺利办完,8年后准备卖房,才发现房屋登记状态竟然不是“买卖”,而是“赠与”。

更麻烦的是,当年本应缴纳的税款没有缴清。70多万元税款,加上多年累积的滞纳金,金额已经超过107万元。

这不是普通的办证差错,而是一场打着“代办过户”旗号实施的骗局。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01、看中商住房,中介提出“代办税费”

2017年2月,在上海闵行区的一家房地产公司里,王女士看中了一间商住两用的房子。

房屋的位置很好,房龄也不是很老,总价大约是250万左右。和普通的住宅不同的是,商住两用房所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交易的成本也就更高一些。

根据正常的买卖流程来计算的话,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各种税费加起来一共要交70多万。

当时卖方沈先生表示,自己最后拿到的是150万,税费以及中介费都由王女士来承担。

双方谈好之后,王女士把73.2万元转到了中介叶某某的账户上,并让对方帮忙代缴税款、办理过户手续。

王女士之后说,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跟在叶某某后面办理手续。“对方叫我到哪里签字就到哪里签字,直到过户结束,我都认为这是正常的交易过户。”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给对方转的钱,并没有全部用来交税。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02、真买卖变成假赠与,70万税款被“省”了

叶某某知道这套商住房的交易税费很高,便把情况告诉了前同事王某某。两人商量后,决定把原本的买卖交易,改成“赠与”过户。

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如果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转让房产的话,就可以免去一部分交易税费,一般只须要交纳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问题就是,卖方和买方并不是直接的亲属关系,也不是兄妹关系。

为了使“赠与”显得合法,叶某某、王某某制作了假的户口本,并编造了双方的亲属关系,同时伪造了相关的登记文件。

最后这套房子用的是“赠与”的方式进行了过户,并且只交了4万多块钱的契税和印花税。

剩下的钱,去了哪里?

王女士给中介公司支付了73.2万元,除去6万元的中介费之后,剩下62万多元由两个人平分。

叶某某把28万多元转给王某某,另外10万元作为中介公司的经营资金使用,剩下的钱自己花掉了。

王女士认为这是正常的付款行为,但是叶某某等人则把这当作赚钱的机会。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03、八年后卖房,买家才发现登记状态不对

事情过去了8年,王女士一直没有怀疑过房屋手续。

直到2025年6月,她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的时候,在查询相关信息的时候才得知,该房屋当年的交易性质是“赠与”,而不是一般的买卖。

这就意味着应该上交的税款,没有按规定上缴。如果她现在把房子卖出去的话,除了要补交历史上的税费之外,还会被加收滞纳金。

经核实,涉案税款大约为70万元。因为从2017年4月份开始一直有滞纳金产生,到案件调查的时候,滞纳金总额已经超过了107万元。

王女士才明白过来,自己被骗了钱之外,中介违法操作还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2025年10月的时候,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04、中介辩称“买家知情”,证据却没有留下余地

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叶某某想为自己进行辩护。

她表示,在办理过户之前已经和王女士进行过沟通了“赠与避税”的方式,王女士也是知情并且同意的。

但是检察机关并没有只相信某一方的话,而是对当事人的陈述、交易过程以及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一一核实。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首先,王女士表示自己从没有同意过把买卖变成赠与,并且不知道卖方和自己在登记材料上被假造成亲属关系。

其次,如果王女士知情并且愿意配合的话,她可以自己填写、签署相关的文件,并不需要中介冒签,也不需要使用假的户口本。

再次,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表明,在向王女士转账73.2万元之后,并未收到任何退款或者所谓的“补偿”。

如果是为共同避税的话,也应该从中得到一定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是,她并没有拿到钱,也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待遇,反而要承担后续的风险。

一方面是有条不紊的资金流动,另一方面则是没有证据支持的口头解释。所谓的“双方提前商量好”,最后被判定为推卸责任的话。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05、不只是骗了买家,还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

检察机关又发现,叶某某等人利用伪造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的登记材料来获取税收优惠,并且把应该上交的将近70万的税款留给了自己。

这类案件的危害,不仅在于买家被蒙骗,还在于国家税收因此流失。

近日,叶某某被抓获。经过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案件判决之后,刑事检察部门把税款流失的线索转给公益检察部门。

公益检察官核对交易档案、税务记录和转账凭证,并且了解当年赠与类房地产业务的审核程序之后,就确定了相关的税收以及滞纳金数额。

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以前某些环节对于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的核实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趁之机。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对类似的赠与性质的房产交易进行检查,完善审核与监管程序。

到目前为止,涉案的税款和滞纳金都已全部追回并入库。

买房8年卖房时傻眼:竟变成“赠与”,70万税款没交,滞纳金107万

写在最后

这起案件给买房人提了个醒:房产过户不能只看“房本拿到手没有”,更要弄清楚登记性质、税费缴纳情况以及交易材料是否真实。

尤其在委托中介办理的时候,不能只听一句话。

有关赠与、亲属关系、税收优惠等问题都要核实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再认真填写申请表、签订合同以及提交缴税证明。

展开 收起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精彩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京东京享红包
距结束::
领京东现金红包 天天领3次 最高26888元
红包按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