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指南 篇二百九十五:装修过2套房子的教训:装修款真的不能太着急给对方,不是胡说
装修过2套房子的教训:装修款真的不能太着急给对方,不是胡说!
如果没有装修过房子,一定不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
以前的时候总是听别人说,谁谁家装修很差劲,谁谁家的装修款被卷跑了。本以为这些距离自己很远,但直到我家装修新房子,才发现装修公司的“套路”实在是太多。
而要想不被装修公司“掏空腰包”,有一点必须要重视起来,那就是双方的“付款方式”如何划定。
如今市场上的装修公司,无论哪一个地区,付款方式都差不多。
基本上是,开工签合同之前,支付装修公司45%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合同款的60%。
等到水电完工,继续支付20%-30%,接下来就是泥工完工,支付20%左右,剩下的5%-10%则需要验收之后支付。
对于上面这种“付款方式”,似乎业主没有商谈的余地,如果要问,对方肯定就回一句:
装修公司都是这么付款的啊?你找别的家也是这样。
只不过,对于业主来说,交了钱,“主动权”真的就没有了。
以我家的装修为例,就因为“过早支付装修公司款项”,受到了太多教训。下面给大家总结了4条“糟心体验”,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1、发现问题,装修公司处理迟缓
因为装修款已经大部分给了装修公司,所以对方在施工过程中逐渐疲怠。以我家的水电施工阶段为例,当发现暗盒安装不到位时,向对方说了多次整改要求,对方就是迟迟不返工。
倘若装修款不那么早支付,也不至于对方“处理迟缓”、“不放在心上”。
2、工地出现争议,双方各执一词,且争议不好解决
因为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是双向合作,没有第三方参与,所以这就导致了出现争议时,很难解决。装修公司不愿意妥协(毕竟很多妥协=返工,而返工等于给工人多付钱),作为业主,面对的是自己的新家,更不愿意妥协。
再加上装修工程项目大大小小数百项,有争议是必然的。怕就怕钱给了装修公司后,业主一方便没有了约束力。
3、交完尾款,马马虎虎收尾,或者出现问题“无售后”
这一种情况就真的太常见了。我先后装过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就很糟心。装修完出于信任对方提前付尾款了,结果发现有些地方不合适,等到再去找装修公司要求“售后”的时候,对方要么推脱,要么马马虎虎倒腾一番,最后还是没能解决问题。
4、有被卷款的风险
虽然我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是身边确实有一些人的装修款被骗。说到底,还是因为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没有强力有的“监管方”、“约束方”。
所以建议大家,如果再装修房子,在“付款方式”的问题上,千万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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