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文章详情

成都天府大道肇事司机因涉嫌酒驾死亡不担刑责 律师:民事赔偿躲不掉

2025-10-15 09:28:28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快科技10月15日消息,近日成都天府大道一起车祸备受关注,而按照官方的说法,当事人邓某某(男,31岁)驾驶川AC****9号小型轿车,沿天府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车辆在通过天府五街路口进入天府大道南段后,与前方同向由李某驾驶的川AA****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随后越过道路中央绿化带,起火燃烧。

事故造成驾驶人邓某某死亡,涉事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按照律师的说法,本案司机涉嫌酒驾死亡,即便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但本案无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在肇事者对死伤结果负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该罪的入罪条件是1死或者3重伤。如果具有酒后、吸毒驾车等6种情形,则要求1重伤。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死伤者”不包含本人,作为特别法的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自然不包含肇事者自己。

不过根据《民法典》,死者仍需在其遗产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里造成两辆汽车损毁,涉及后续民事赔偿责任。

成都天府大道肇事司机因涉嫌酒驾死亡不担刑责 律师:民事赔偿躲不掉

编辑:雪花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展开 收起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精彩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