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到过期食品咋办?记录最近一次维权经历
创作立场声明:商品系自购,无利益相关。
一、写作初衷
本文讲述近期网购买到过期食品的维权经历,希望能给大家一定的参考。也请大家留言批评,遇到此类或类似事情如何妥善处理。
就事论事,文中隐去商家名称。
本事件中购买食品为婴儿辅食肉泥。
商家为某连锁大型超市,购买平台为其网上商城。
二、案件经过
此超市网上商城货物与实体店供应来源一致,跟自己去超市挑选一样,所以品质是一直信任的。
买了一份鱼肉泥辅食和一份肉松。
万万没有想到收到货的时候,鱼肉泥的包装盒上有好几处污渍。更让人惊诧甚至恼怒的,居然是过期品。
虽然只是过期10多天,但是婴儿抵抗力差,不新鲜尚且不能吃。更何况是过保质期的肉制品。相信每一个做家长的都无法接受。
第一阶段:在线客服
因为已经是晚上了,首先联系在线客服。客服主张为客户申请退货退款!
当然不同意。主张依法处理。
在线客服随即反馈门店跟进处理。
第二阶段:门店工作人员A,女
跟在线客服联系完后,大约半个小时后,门店工作人员打来电话。
门店工作人员首先询问(确认)收到的货物是过期品还是临期品。答复其为过期品。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态度不好,强硬),客户你住在哪里,我马上派人把商品取回。然后给您退款。
证物不能脱手! 拒绝。告知对方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理。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那已经超出我的权限了,需要联系课长。但是这么晚了,也不方便联系。(这个工作人员的公关能力让人乍舌)
第三阶段:门店工作人员B,男
第二天上午,门店一男性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询问了大概情况。对方态度很好,承认是超市运营管理出了问题,并且依据食品安全法可以给予商品实付金额10倍的赔偿(约不到3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摘选):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我方主张赔偿1000元。
对方随即表示可以赔付300-500元,并表示从来也没赔付那么多,他们也承担不起。
我方@#%¥¥……&&……*¥¥%¥!@@吧啦吧啦。。
对方表示请示上级处理。
第四阶段:门店课长,男
中午,门店课长打来电话,态度很好,表示问题出在他们这里。
并且表示可以做出赔偿,但是这个钱是责任人出的,希望客户给予一定的理解。
向菜市场一样,翻来覆去,定为赔偿金800元。
对方表示要上门致歉,赔偿。
我方本来以为对方很有诚意,对方也驱车前来了。不过见面后,对方首先提出,责任人因为这个事件在第二次犯错了,网上商城总部要求严格,这次责任人是要被开除了。如果我方能够在客服回访的时候表示是我方自己看错了生产日期,产品本身无问题,这个责任人(老员工)就不会开除。且这个赔偿金也是她拿。
总结一下中心思想,就是我方如果不承认自己看错日期,就拿不到赔偿金。当然对方不承认是这样。
我方在道德绑架的枷锁下,选择了理智。
如果迁就对方,那么一来这投诉是为哪出;二来这赔偿金拿的不明不白没有依据;三来犯错的人不会吸取教训,还会有下一个家庭受害!
要求对方先支付赔偿金,对方拖拖拉拉,说稍等一下,再请示一下领导,反反复复接打了很多个电话。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无果。
对方撤退。我方随即电话投诉到总部。
第四阶段:门店领导,女
课长走后不多一会,大概也就不到1个小时的功夫。有个女士打来电话。
对方电话里称能够对此事处理最后拍板。并表示可以接受客户的诉求。并表示还带了点礼物,且马上到我家了。
不知此女士是门店的什么职务,态度很好,承认过错在门店。并表示责任人已经开除了,(当然责任人如确被开除了,那么工作都丢了,还出个P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她拿的。
对方表示事情过程中,没有一个处理者是站在一个妈妈的角度来考虑的,表示非常抱歉。
我方写了一个收条。此事到此基本画上句号。
三、总结和反思
消费者在遭受损失时,要拿起法律武器。
时间精力允许,尽量去实体商城。
商家公关都是有程序有计划的,消费者要坚持初衷和诉求。
平常注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涉及消费、运输、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方可有备无患,遇事不慌。
总体而言,对于大超市,这种类型的权益维护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对方有完备的管理体制,也要考虑声誉。那么对于一些小卖家、小卖店、代购,又如何处理?难上加难
爱199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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