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进口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厄瓜多尔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被暂停
根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天下午3时左右,中国海关总署在其官网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1号(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公布了近期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的新冠病毒检测发现的最新问题。
7月3日,大连海关从装载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生产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一个样本中、从厄瓜多尔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三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无独有偶,同日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两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以上发现的新冠病毒均只存在于产品的【外包装样本】中,而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个样本检测全部为阴性。
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因此,为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海关总署对相关3家企业 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进行相应处理:
一、暂停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
二、暂停上述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暂停受理3家企业产品的进口申报。
三、进口商应立即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进行召回,对海关暂扣的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实施退货、销毁等处理,并向进口地海关提供货物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拒不执行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小小值这边给大家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外包装检出,进口链条可能存在污染,有相应风险,但检出结果不代表具有传染性。虾本身没问题,但保险起见,对于近期进口渠道的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还是需要谨慎对待。
参考来源
1、海关总署:#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北京日报
2、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1号(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