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篇十八:泰康人寿代理人被罚?!大保险公司也会骗人吗?
7月12日,山西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曹某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行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奶爸看到了这则关于泰康人寿某代理人被罚的新闻,简直惊掉了下巴!
“这到底是啥情况?现在的保险代理人都这么‘飘’了吗?大保险也会骗人吗?”
这是奶爸身边不少朋友的感叹与疑惑。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的那些事儿。
一、保险界的返佣送礼,禁止!
有些小伙伴会疑惑,返佣送礼并不少见,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首先我们看看本次处罚事件涉及的保险法规。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从业人员,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也就是说在业内,返佣送礼的行为其实是被命令禁止的。
本次案件中的主人公曹某在担任保险代理人期间公然违反《保险法》的规定,无疑就是在“自掘坟墓”,最终等来了“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封杀”。
返佣送礼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恶性竞争行为,扰乱保险行业的市场秩序,破坏了业内风气。
公告中还提及了“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行为”,这是奶爸所不能容忍的。
也正因为存在部分保险代理人的保险意识还不够高、不够专业,为了开单赚“提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违反规定的事来。
导致目前相对一部分国民对保险存在误解,“保险骗人”的观念在这一系列不合规矩行为的作用下得到了“实锤”。
目前,我国的保险行业正在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正在不断完善,国民正在不断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业整顿;
(五)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
(六)取消、撤销任职资格;
(七)限制保险业机构业务范围;
(八)责令保险业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九)撤销外国银行代表处、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十)要求撤换外国银行首席代表、责令撤换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们每一名保险从业者都需要摆正姿态,宣传正确的保险知识、传导科学的保险理念,切莫被蝇头小利蒙眼,抱有侥幸心理在违法的边缘试探,认清红线,守住底线!
当然,广大消费者也要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对一切不合规矩甚至构成违法的行为,要勇于提出意见及建议,甚至举报。
不过说回来,这次牵扯到的公司——泰康人寿,难免会因为这件事情给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实际上,泰康人寿真的会骗人吗?
二、 大保险公司不靠谱了?
其实这个话题奶爸已经跟大家聊过很多次了,无论大保险公司或是小保险公司,只要是合规合法的都是比较靠谱的。
在本次案件中,泰康人寿也算是莫名“躺枪”,因为本次案件其实是曹某的个人行为导致的,但作为东家,泰康人寿也该吸取教训好好地进行整顿与法规普及了。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信、靠谱,小伙伴们在投选公司及产品时更应该注重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指标、服务水平、产品的保障内容或者费率情况。
就拿泰康人寿来说,泰康人寿2021年第一季度的公开信息披露数据显示,该保险公司还是非常靠谱的。
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达到260.84%、261.53%,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达到A级,均满足银保监会的要求。
该公司旗下的好产品也不少,如收益良好,能保证领取25年,达到一定的要求还能入住泰康养老社区的泰康岁月有约养老年金保险;保证续保20年,将轻度甲状腺癌归为重疾的泰康泰享年年医疗保险等。
总之理性投保一直是奶爸倡议的,如果因为某些事情或者代理员个人行为而给保险公司贴标签,先入为主的思想会影响消费者的理性判断。
当然,奶爸保作为专业、中立的第三方,会帮助小伙伴们答疑解惑,寻找适合的保险方案。
奶爸今天给大家的分享就是这些了,如果你有更多有关保险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奶爸尽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