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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iPhone 6s回国需缴税:中国海关发出游玩提醒 出入境须遵守规定

2015-09-28 12:16:44 86点赞 49收藏 0评论

十一黄金周临近,想必有不少值友已经准备好背包准备出行了吧,由于大家集中出行,所以国内各大景点想必也是人挤人,这时简简单单出国游已经算是个不二之选。安全起见,旅游刷卡消费也是常态,但现金也不可能不带,着急的时候也能应个急啥的,而游玩回国也会带回不少的纪念品以及电子产品,这时携带现金以及贵重物品进出关时,需要遵守海关规定:出境不要携带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买了手机等贵重物品回国要及时申报。

近日,中国海关提醒国人出入境时需要遵守我国相关出入境管理规定,居民出境最多携带2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5000美元的外币)。如果有游客确实需要携带超过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现金,应提前向国家规定的银行或者相关的外汇管理局申请,拿到《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之后,在出境时按要求填写《行李物品申报单》,经过海关审查之后才可以出境。否则,海关会要求游客退运,严重的甚至还会扣留。

同时,入境游客携带在境外购买的物品时,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内是免税放行,如果超过5000元,海关将会对超出的部分征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手机属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入境需要缴纳10%的个税。如果所携带的手机数量超出了合理自用的范畴,就要办理货物报关手续。对于涉及走私等情节比较为严重的,海关会对物品进行罚收。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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