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矛盾论》2/4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的《矛盾论(一九三七年八月)》(人民出版社)2/4
①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②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
③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 。
④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
⑤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这一点,我在《实践论》一文中已经说过了。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孙子论军事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他说的是作战的双方。唐朝人魏徵说过:“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也懂得片面性不对。
⑥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对象,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作到这一点,可是要求全面性,将使我们防止错误,防止僵化。”
⑦研究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特殊性,不但必须在其联结上、在其总体上去看,而且必须从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