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看过的推理小说和名侦探们 篇七:莫里斯·勒布朗和亚森·罗宾
现在是扯淡的环节:
不知不觉之中,本系列已经到了第7期了。
这段时间里扔砖的不多,感谢大家的支持。
在回复的值友之中,出现了几条很有意思的评论,比如
各种孤儿血泪习武报仇,
或者各路侠客破获武林阴谋。
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
只不过推理小说里一般就死一个或者几个人,死10个人以上的案子凤毛麟角,毕竟死了一打人还破不了案的,基本上也没脸出去自称名侦探。
但是武侠小说不一样,主角或者配角没几个被灭满门的,都不好意思自称是大侠或者魔头。
再一个不同就是,推理小说哪怕不是本格推理也得遵守物理定律,设置密室的Trick同样如此。
而武侠小说就自由多了,各种踏雪无痕,隔山打牛,专治各种密室,尤其是以阴柔内力震断你的心脉,让你若干时辰或者若干天之后突然吐血身亡,实乃制造不在现场证据的终极大招。
当然了,外国武侠小说多少就客观一点,没有中国武侠这么高武的设定。
比如有值友提到:
亚森·罗宾,严格的说来并不是正职的侦探,他其实就是像楚留香一样的侠盗,而且一样好管闲事,或者总是被别人逼着卷入是非,而且都是花丛老手。 基本上每个故事里都要换女伴。
“强盗中的元帅,流氓中的贵公子”这句话形容两个人都没有问题。
亚森·罗宾身手也非常好,但是他的武功基本还是正常人的范围,达不到香帅那种程度。
不过亚森·罗宾会用枪,香帅身手再快估计也跑不过子弹。所以俩人还是基本差不多 。
现在是莫里斯·勒布朗的环节:
莫里斯·勒布朗是“亚森·罗宾”亚森·罗宾系列的作者。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家里相当有钱。
他们家的家庭医生是法国大作家福楼拜的弟弟,所以勒布朗上中学的时候就认识了福楼拜,后来又认识了福楼拜的外甥兼弟子莫泊桑,就是写《羊脂球》的那位。
勒布朗算是莫泊桑的半个弟子,受过大师的亲自指导。但是勒布朗在严肃文学方面的水平始终有限,接不了当时身体越来越糟的莫泊桑的班,无法成为正统文学大家。 等到莫泊桑一死,那就更不用说了。
后来英国开始兴起福尔摩斯热,很多推理小说家纷纷涌现,勒布朗受到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加波里奥的影响,也开始尝试写点推理小说。
1903年的时候,法国通俗杂志《我什么都知道》的出版商找到勒布朗,告诉他英国人恩斯特·威廉·洪纳写了一部主角叫莱佛士的绅士神偷冒险小说,此时在英国非常流行,希望他能仿写一个。
勒布朗一开始当然是拒绝的。
但是架不住那位出版商皮埃尔·拉菲特三天两头来拜访,勒布朗就写了一个故事交差,为了防止出版商继续纠缠,他非常鸡贼地把故事设定为《亚森·罗宾被捕》,故事内容是一搜客轮在海上遭遇风暴通讯中断,收到的最后半截电讯是大盗亚森·罗宾在船上。于是整艘船上人人自危,风声鹤唳。当然了,到了最后亚森·罗宾还是被逮到了送上岸关进监狱,于是故事结束。
故事发表之后,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拉菲特要求勒布朗接着写下去,但是勒布朗又拒绝了。于是拉菲特磨了勒布朗整整6个月,勒布朗也看到这部作品确实点赞的人很多 ,态度逐渐软化,但还是口是心非地找借口说他已经把亚森·罗宾送进监狱了,无法再写。拉菲特答道:“没关系,让他越狱好了!”勒布朗就在1905年底写了第二个故事:《亚森·罗宾在狱中》;后来又写了第三个故事:《亚森·罗宾越狱》。然后就根本停不下来了,一口气写了该系列的十六部长篇小说,三十七篇中短篇小说,四个剧本。
现在是亚森·罗宾的环节: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亚森·罗宾跟楚留香一样,作为盗帅都是不合格的,他俩加起来也没偷几样东西,偷的女人都比偷的东西多。
他们都是冒险和破案的时间更多。
亚森·罗宾作为侠盗,比普通的侦探要占很多便宜,他可以一边犯案一边破案,也可以一边破案一边犯案。
香帅身边的苏蓉蓉擅长易容,亚森·罗宾本人就擅长这个,易容冒充是看家本领。他很少以自己的身份破案,而且很显然也不能这么做,因为一般情况下案犯们都没有他名气大,一旦暴露身份,警察们首先要抓他。
所以亚森·罗宾正常情况下都是冒充别人,常见的是冒充警察和侦探,也经常冒充一些贵族和大人物。
同时,亚森·罗宾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超级热爱法兰西,他不止一次冒充过军官为法兰西而战,还单挑过德国的间谍机关。
另外,其实作为盗帅,亚森·罗宾比楚留香更称职。楚留香系列里面,我貌似没见过有什么盗贼听过楚留香的调遣,但是亚森·罗宾手下可是实打实的有一个盗匪集团,经常有不少的部下在奉他的命令在各处奔波。而且这伙盗匪良莠不齐,有忠心耿耿的,也有浑水摸鱼的,甚至还有不少暗藏祸心的反骨仔。 所以说,在道上混的,还是人渣更多一些。
现在是山寨版福尔摩斯的环节:
亚森·罗宾的故事出名之后,很多读者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国警察和侦探们已经不够亚森·罗宾耍的了,他们强烈要求亚森·罗宾祸祸外国同行,比如。。。。。。福尔摩斯。
于是勒布朗从善如流,增添了法兰西怪盗亚森·罗宾大战英格兰名探福尔摩斯的环节。
就事论事的说,勒布朗笔下的福尔摩斯有点阴也有点傻,显然没有原版福尔摩斯那么英雄和睿智。
亚森·罗宾和福尔摩斯的对决互有胜负,相对来说亚森·罗宾是占了一些上风的。
福尔摩斯迷们当然不满,而且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勒布朗这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柯南道尔也通过律师向勒布朗提出了提醒或者说是警告吧。
于是勒布朗就把笔下的英国名探的名字从Sherlock Holmes 改为 Herlock Sholmes,夏洛克·福尔摩斯变成了福洛克·夏尔摩斯,华生 Watson也改成了威尔逊 Wilson。
就调换更改了几个字母,这种做法有点无赖啊。 所以至今很多福尔摩斯迷们还很痛恨勒布朗。
现在是书归正传的环节:
虽然勒布朗有点作,但是这部作品总体来看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影响非常大。
虽然恩斯特·威廉·洪纳笔下的莱佛士才是现代侠盗小说的始祖,但是勒布朗的文笔和剧情显然更胜一筹,毕竟是莫泊桑教出来的嘛 。
亚森·罗宾总能身于现实的事件之中,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殖民地的冲突,各种政治经济的丑闻等等。
有时他甚至是不知不觉地被卷入了某个历史事件,但最终都靠着非凡的本领体面地摆脱出来。
亚森·罗宾以西班牙大贵族、俄国亲王、保安局局长等各种身分出现,不仅出乎读者的意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而且也使小说的社会背景更为广阔。
亚森·罗宾直接介入政治事件,成为法、德等国首脑的调解人,几乎掌握了法国的命运,即使这个人物的传奇色彩更加浓郁,也使各种重大事件的过程更为可信,因而更能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兴趣。
最后是把现代与以往的历史和传说巧妙地结合起来,勒布朗则不仅关注现实的事件,而且往往涉及历史和古代的传说。
由于这种在当时别出心裁的写法,亚森·罗宾的探案就不是为破案而破案,而是把案件与历史和现实有机地融为一体了。
阅读这部小说,读者会有一种跟着亚森·罗宾秘密参与历史事件,改变法国甚至全世界命运的爽快感。
甚至连动漫作品中都受到了亚森·罗宾的影响。
鲁邦三世。
现在是最后的环节:
亚森·罗宾不是正职侦探,他的故事也不是正统推理故事。钟情于本格推理的,可以直接PASS这一系列故事,但是喜欢热闹,喜欢冒险故事,悬疑故事,以及不那么正统的推理故事的人,可以好好地享受这一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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