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新规9月15日落地:双向权益保障破解押金难等七大租赁痛点
国务院日前公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施行,这部涉及七章五十条的法规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全面规范。新规聚焦出租人与承租人双向权益保障,对房屋安全、合同备案、资金监管等民生痛点提出解决方案。
新规对出租房屋质量设立明确红线,明确规定厨房、阳台、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改作居室出租,且所有租赁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标准。针对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群租乱象,条例特别要求各市级政府制定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面积标准,从根源上防范安全隐患。

在备受关注的押金管理方面,条例明确要求租赁合同必须载明押金数额、返还条件与时间节点。除合同约定情形外,房东不得随意克扣押金,同时规定解除合同时必须预留合理腾退期,禁止采取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驱赶租客。合同备案制度成为保障权益的重要抓手,首次明确承租人可自主办理备案,无需出租人配合,该举措直接破解了既往居住证明办理难的现实堵点。
租赁市场主体行为也被纳入法治轨道。住房租赁企业需在开业30日内向主管部门报送经营信息,房源信息必须保持线上线下一致,禁止发布虚假广告。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必须设立资金监管专户,防范“二房东卷款跑路”风险。中介机构则需实地核验房源权属信息,不得为违规隔断房提供居间服务,收费项目须明码标价。
对于房屋租赁纠纷,条例建立了多级处置机制。要求地方政府定期公布区域租金指导价,建立全国住房租赁信用评价体系,将违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遇到押金纠纷、房屋维修等问题,当事人既可协商调解,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平台若发布虚假房源或违规代收租金,最高将面临停业整顿处罚。
随着合同备案制度的全面铺开,租赁住房有望在公共服务领域获得更平等的权益保障。此前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分配往往与房产证挂钩的局面或将改变,长期稳定履约的承租人有望逐步享受属地化公共服务。不过专家提示,新规具体成效还取决于各地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监管落实力度,特别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合规房源供给等方面仍需配套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