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物业费不用交了!尤其是这几种情况下,可拒交物业费!
生活中,物业费几乎成了“隐形税”,每个月都要交,却常常让业主们觉得堵心。
特别是一遇到物业收费不合理,很多人都直呼:“明明交了物业费,但是物业就和大爷一样,动不动就断水断电!”

那么,究竟有哪些物业费可以不用交?什么时候我们还能“果断拒交”?本期内容,我就给大家盘点一下那些“明面上收费,实际上可以拒绝”的物业费。

01、“燃气开口费”
————早在20年前就被国家叫停了
还记得小时候要用燃气,总得找人开通,给点“开口费”。
不少物业会借此说:“燃气还没通,要交个开口费才能用。”很多业主一时糊涂,就乖乖交了钱。事后才知道,这根本是违法的!

法律明确规定:
2001年,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明确指出,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费用必须包含在房价里,不能再收二次费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9条也规定明明:擅自收费开口费的,最高罚50万元以上!

真实案例:
2020年,山东某小区业主联名投诉物业收燃气开口费,最终物业不得不全额退还,还被罚了12万元!
那遇到物业以“没开通燃气不让用”为借口,你可以:
当场录音,要个盖章的收费凭证;
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护你的权益。
02、赠送面积,要收物业费?
————开发商说“送的”你得“买单”?
买房时,很多开发商都说:“这是赠送的露台、地下室。”听起来很不错,感觉自己捡了大漏,但你得知道:
据《房产测量规范》,物业费只由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来计算。
任何没有写进产权证的区域,物业都不能以“赠送面积”收费!

最高法院判例也明确:
2021年的判决显示,因露台未计入产权证,不得额外收物业费,业主有权要求退还。
如果你遇到:物业按“赠送面积”收费,建议:
拿出房产证,对比面积;
如果发现多收,要书面告知物业要求退费,必要时可以申请法律维权。
若是小区里的物业拒不退,建议各位业主,可以直接向房管局反映,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3、水电公摊费
————“套路”背后是物业“捞钱”的利器
不少物业会说:“水电费里面包含了公摊,超出部分你得补。”,告诉大家,这其实是典型的“违法操作”。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公共区域水电费应包含在物业费里,不能单独收费。
2022年,南京某小区物业私自加收公摊电费,业主集体起诉后,物业赔了18万元!
面对这种不合理收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要求物业公开公摊水电的使用数据,拍照存证。
检查收费是否超出合理范围(一般不超过总费用的10%)。
超标了,马上拨打12358举报。

04、门禁卡、电梯费
————物业的“绑架式收费”
门禁卡、出入证,这些业主常用的东西,告诉大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许多规定都要求:一般情况下物业不会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办理应免费,补办不得超出成本价(超过10元就是违法!)!
但是实际生活中,经常遇到“办卡50元、补办100元”的霸王条款。实际案例中,成都某物业就因为收门禁卡费被罚款3万,要求退还已收费的部分。

电梯费用也是一个“禁区”。
物业未经业主大会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梯控系统,更不能随意按次数收费。
如果物业以“按次计费”,未报审批或公告的,也可以拒交。

那么,我们遇到不合理收费,怎么操作?
保存所有收费相关凭证,拍照存证。
如果物业威胁断水断电,现场录音录像,留证据。
联名超过10%的业主,可以召集业主大会,投票解聘物业。
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物业违规收费必须退还。
总结一下:
不是所有的物业费,都合理合法,作为业主,我们要懂得“看法律、用证据、善维权”。
那些巧立名目的收费,实际上都是物业“收红包”或“榨取”的套路。一旦发现不合理,要敢于拒绝,合理维权,生活也会更轻松。
——面对各种奇葩收费,大家有什么经验,也可以留言分享,我们共同学习,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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