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收入结构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收入结构正逐渐向多元化发展,不过在保障水平、地区差异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养老收入结构
城镇方面:2021 年,城镇老年人收入中社会保障性收入所占比例为 68.0%,是主要收入来源,较 2010 年降低 20.9 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所占比例为 20.3%,较 2010 年提高 19.1 个百分点,成为城镇老年人收入增长的重要部分。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收入来源,如子女赡养、个人劳动收入等,但占比较小。
农村方面:2021 年,农村老年人收入中社会保障性收入所占比例为 42.7%,较 2010 年提高 7.5 个百分点,占比呈上升趋势。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为 36.9%,较 2010 年提高 4.9 个百分点,也是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同时,农村老年人也有一定的子女赡养收入,部分老年人还通过土地经营等获得收入。
面临的问题
待遇水平整体偏低:2014-2022 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在 88.82 元 / 月至 204.70 元 / 月之间,仅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的 5% 左右,保障基本生活的能力明显不足。
农村养老压力更大: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农村居民约占 95%,且农村老龄化进程明显快于城市和乡镇,2010-2020 年农村老龄化率增长约 7.7 个百分点,远超城市老龄化率增幅(3%)。农村老龄人口基数大,给农村养老保障带来巨大压力。
地区差异显著: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层次多停留在县(市、区)一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地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水平和基础养老金水平差异大,待遇水平在不同地区甚至相邻县(市、区)间差距明显。如 2022 年,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待遇超过 1 万元 / 年,而多数地区在 6000 元 / 年以下。
制度公平性不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差异较大,前者待遇水平接近后者的 3 倍,限制了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的流动,也加剧了贫富差距,影响了制度公平性。
管理层级较低:管理层级低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过分分散,无法归集并有效投资,产生贬值风险。同时,待遇调整过程人为因素较大,科学性和规范性不够,缺乏指数化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
第二、三支柱发展滞后:养老第二支柱覆盖约 9000 万人,仅占劳动适龄人口的 7.94%,覆盖面有限。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虽有一定规模,但实际缴费人数占比较低,2023 年末实际缴费人数仅占开户人数的 22%,对城乡居民养老收入的补充作用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