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篇一:读书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聊一聊我们读过的畅销书
读书不挑出版社?那就是耍流氓。(见文末)
“没有人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而是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罗曼罗兰。至于读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对自己、对生活、对理想……好了,直接切入正题,我都读过哪些畅销书?
一.卡勒德·胡塞尼:“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1.《追风筝的人》:‘for you,a thousand times over.’ - 为你,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我第一次读胡塞尼同时作为他的三部曲之一的作品、记得也该是我开始读书那不知建立书单而读畅销书那开始阶段,其实读之前就大体了解本书很感人,当然,读完,确是。
本书大概描写了:小时候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在风筝比赛结束后,阿米尔逼走了哈桑。在离开阿富汗到达美国后,阿米尔陷入了深深的自责。随着父亲病逝,阿米尔再一次踏上阿富汗(换一种说法,内心救赎),在得知他们之间同父异母,哈桑去世,索拉博陷入塔利班,阿米尔并没放弃。当最后以一句‘我追’作为结尾,在他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当时哈桑的身影。
或如书名,Kite一词贯穿全文,展现的意思不仅仅限于本意,又或许来说—亲情、友情、爱情、真诚、信任,对阿米尔内心的救赎是不是要更好一些。小说之前展现阿富汗的生活温馨闲适,却因种族矛盾而紧张,不禁为阿富汗人民的遭遇而感到悲伤,同时也提醒着我们和平真的可贵。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我们应该像阿米尔那样,勇敢去追,我追。
2.《灿烂千阳》:每个布满灰尘的面孔背后都有一个灵魂
也是因为《追风筝的人》而被胡塞尼圈粉。好了,作为胡塞尼三部曲之一,作者从两个妇女的视角描述了阿富汗战争期间展现的人性,在读第三部分前并没有觉得莱拉与玛丽雅姆之间会有联系,作者胡塞尼巧妙的情节安排让两个本无联系的两个妇女生活在一起。玛利雅姆15岁时被迫嫁给已步入中年鞋匠拉希德,随之到喀布尔生活。18年后,由于战乱父母双亡,莱拉也被迫成为拉希德的妻子。多年后直到初恋塔里克的再次出现验证了拉希德的谎言,此时莱拉的生活才逐渐步入正轨。
有人说《灿烂千阳》对《追风筝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置可否,俗话说“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的极具感染力的叙事能力在两者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别;本书以两位女性视角,描述的是阿富汗30年战争期间,两位妇女承受的贫困、家庭暴力和她们之间由水火不容到如母女般相濡以沫。战争给阿富汗人民带来的贫困、悲惨的命运,但人性的温暖却仍然存在不分性别。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的是后者,或许是基于年龄、经历反而更在乎的是兄弟、朋友般的友谊。
尽管生命充满痛苦与辛酸,但每一段悲痛的情节中都能让人见到希望的阳光。
3.《群山回唱》:踉跄前行中,你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丢失的那一部分自己
战争带来的痛苦令人无法想象,建立在痛苦之上的是对人性的考验。亲人间的亲情、朋友间的友情……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同时又是那么的真挚感人’。
(那些在灾难中的阿富汗人民,衷心地祝福你们)
二.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用独特的目光重新审视着一切。”
之前因学校课外书太多而不方便带回,就扔在群里看有没有人喜欢,结果,突然有妹子私聊了一句:“现在还有人读毛姆啊?”然后就会有人想你不会和妹子勾当上了吧?哈哈哈,好了,毛姆在读书圈子里不算是小众。接触毛姆也是因为村上,鹅……我好像没读过村上的书(哈哈哈,但是书必须得屯啊)
1.《月亮与六便士》:(中信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能叫作践自己?
人到中年事业有成的银行家斯特里克兰,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绘画梦想,抛弃一切,包括自己的妻子,来到巴黎。‘我’有幸加入进来带着斯特里克兰夫人的期望与查尔斯见面,但是并没有能说服查尔斯回来。在巴黎大病一场,并在我的好朋友照料下慢慢恢复(也是在布兰奇最后不得以同意下)。大病至此,然而查尔斯对于自己的梦想却越发坚定。在南太平洋的一座孤岛上,查尔斯爱上了当地的姑娘,就在他创作出了一系列惊世杰作之时,然而此时他已经双目失明,弥留之际,他做出了令人震惊的决定……
我承认这种平静的生活有其固有的社会价值,我也看见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更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期待一场狂荡不羁的旅途。
写到这,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乃至现在都很火的一句辞职语“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哈哈,真的欠自己好多旅行,似乎听见自己都在说别再等了……
什么是生活?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我想,这些并没有人能真正地告诉你。像小说主人公一样去抛弃一切,去追寻内心最原始的愿望,还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平凡的生活?是啊,人生如梦,我该怎样的去过完自己的生活?也正如其写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能叫作践自己?
爱需要有甘愿示弱的态度,保护他人的愿望,尽心竭力、取悦对方的渴望——总之,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而且这些特征,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简直无法想象。爱是全神贯注,他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即使头脑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让他的爱永不停止,根本没有可能;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秘密你刚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有更贫乏。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样工具,需要通过某种外在的目的来达到他的自我。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吃这一套的人。但是我想,每个人的爱情观,都带着自己的秉性,所以因人而异。
2:《人性的枷锁》:(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毛姆,一个伟大的讲故事的人。
了解过毛姆的人生经历,这本《人性的枷锁》自然披上毛姆的自传体外套。早期孤独的经历让菲利普在他人面前自然的避免去表露内心的真实情感,慢慢的学会去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在自认为有绘画天赋时,决然的拒绝养父凯莉先生培养其成为神父的想法。不过绘画的才能之后的确帮助菲利普渡过了个难关。“这世上大概没有什么比同时爱着又鄙视着一个人更加折磨的事情了。”这句正是之后他与米尔德瑞德关系的真实写照。对于他那可怕的和米尔德瑞德的伟大爱情,我们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那种对于一段恋情义无反顾盲目地扑上去的人吗?那样的坚定那样的如灾难一般。
菲利普是一个复杂的人,明明知道会失败仍咬牙坚持,或称之为绅士,有时候很敬佩这样的人。对于这样一位阅历丰富的人,有我或许一生也无法经历的事,他用他那独特的目光去重新审视一切,反而更加吸引着我。最后萨利这个人物的塑造或许正是菲利普所想像中妻子的该有的原型,沉着冷静、不乏美丽,带有些管理者的气息,却不乏母性的温柔。经历那件事后,萨利并没有表现出一般女孩该有的表现,正如菲利普的分析:那样的话要归功于她那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思想力量以及一种成熟的智慧。也正是这样,萨利对他而言永远是一个谜一样的神秘莫测。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变成我们想象中的模样,带着我们那觉得生活终将为我们快乐的绽放的希望。(刚读完这本人性的枷锁,伴随着绝命毒师的完结,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3《解忧杂货店》:很多时候咨询者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僻静的街道上有一家杂货店,店主浪矢;浪矢去世32年后的13号凌晨三个流浪青年(丸光园 —一所孤儿院)闯入了这家杂货铺,并发现了这家杂货店可以与32年前的人互相通信。随后有不同故事或者说咨询烦恼的人陆续寄来信件。因为男友身患绝症,理想与爱情难以抉择的月兔-击剑运动员静子;因为音乐梦想,放弃自己祖上的鱼店,为音乐奔波的鱼店音乐人-克朗(一个缺少天赋却一直狠狠咬住自己的梦想执着不放,那个深夜的口琴声淹没在大火中却又在大火后得以《重生》);因为家庭巨变而在未来与亲情间无法抉择的约翰·列侬-浩介(一个和浪矢通信,最后选择的道路结果并没有如感谢信上写的那般,或许也是他内心因没选择相信浪矢爷爷而伤心);还有对未来迷茫的迷途的小狗-武藤晴美;三人在抢劫武藤晴美之后躲入这间废弃屋并由犹豫到开始与32年前的咨询者信件交流,角色在眨眼间互换。在得知晴美就是32年前咨询自己的迷途的小狗,之后他们的选择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也许就在他们做好决定回第一封信那刻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浪矢雄志:解忧杂货店店主;皆月晓子:丸光园创始人,一生未婚;他们因为家庭原因最后未能在一起。
《解忧杂货店》就像是浪矢和晓子用一条细细的红线把所有人和浪矢杂货店、丸光园紧紧地联系起来。我在想现实中的一切是不是也是这样,每个人都生活在集体之中,人们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当看见他们站在人生的岔路口,我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换作是我,我会如何抉择?
“那,我走了。”双手提着行李,克郎向父母和荣美子道别。
“多保重啊!”加奈子说。健夫没作声。
出了家门,克郎没有直接去车站,而是绕了个弯。他想最后再去一趟浪矢杂货店,昨天那封信的回信也许已经放在牛奶箱里。
过去一看,回信果然在里面。克郎把信塞进口袋,重新打量这家已经荒废的店铺。落满灰尘的招牌仿佛在向他诉说什么。
到车站搭上车后,克郎开始读信。
鱼店音乐人先生:
第三封信我已经拜读了。
由于无法详述的原因,请恕我不能和你会面。而且,我想 还是不见面为宜。见了面,你会很失望的。想到“原来一直在 向这种家伙咨询啊”,你自己也会觉得不是滋味。所以这件事就 算了吧。
是吗,你终于要放弃音乐了?
不过恐怕只是暂时的吧,你的目标依然是成为音乐人。说 不定读到这封信时,你已经改变了心意。
这到底是好是坏,很抱歉,我也不知道。
但有一点我想告诉你。
你对音乐的执着追求,绝不是白白付出。
我相信,将会有人因为你的歌而得到救赎。你创作的音乐 也必将流传下去。
若要问我为何能如此断言,我也很难回答,但这的确是事实。
请你始终坚信这一点,坚信到生命最后一刻。啊,是这样啊。现在就是最后的时刻,我只要现在仍然坚信就好了嘛?老爸,我也算是留下足迹了吧?虽然我打了一场败仗。
4《杀死一只知更鸟》: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最后,《杀死一只知更鸟》以奥巴马赠送孩子为宣传宣传方式,我随后想了想,那就买吧!!!
好了,小说概要:我、杰姆和迪儿对邻居拉德利家充满了好奇,老拉德利永远不出门,便加深了我们的好奇心。父亲阿蒂克斯是位律师,在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宾逊打的一场官司中,明知道胜利微乎其微却任然坚持,倒不是说真理准确的说是种族歧视,历史上黑人与白人打官司向来就是一种结果。最后阿蒂克斯在自己的舞台上失败了,汤姆又因不存在的强暴而再一次关进了监狱。阿蒂克斯不经意得罪了老尤厄尔,后面我与杰姆在晚会结束的路上老尤厄尔尾随并找机会袭击我们,最后老邻居阿瑟先生救了我们。本书以一个8岁孩子Scout的视角,不乏幽默展现了30s美国南方社会的多重矛盾。美国奴隶制早在1860s就被废除,但仍改变不了当时南方社会的种族歧视。在我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有个疑问:知更鸟到底指的是么?直到圣诞节:阿蒂克斯在给我和杰姆气枪时说—只能用它打别的鸟但不能打知更鸟,因为它们只是唱歌但不给别人添乱。我想知更鸟象征的是善良。
直到最后深居简出的阿瑟救了我和杰姆,开始我在想会不会是巧合,可我宁愿得到另一种答案——他一直待在那,透过窗户看着作为小孩子的我们欢笑玩耍。
尽管小说最后正义并没有战胜邪恶,但我也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善良相待。作为阿蒂克斯在知道不可能也在做最充分的准备。
阿蒂克斯从背椅上拿起外套,把它搭在肩上,离开了法庭,然而走的却不是他平常的出口。他肯定想抄近路回家,因为他快步走上了通往南门的中间过道。他向门口走去的当儿,我的眼睛一直追随他的头顶。他没朝上看。有人碰了碰我,可是我不愿让眼睛离开下面的人群,不愿离开那从过道上走远的阿蒂克斯孤独的身影。“琼·路易丝小姐?”我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全都站起来了。我们周围和对面的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站起来了。赛克斯牧师的声音像泰勒法官的一样遥远:“琼·路易丝小姐,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当全体黑人为阿蒂克斯起立的那一刻是最让我感动的,尽管他在自己的舞台上失败了,但他赢得了全体黑人的尊重还有自己良心上的安慰。
“她是位女士,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的很不同,也许……儿子,我告诉过你,如果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的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读了那么多的书,却还是过不好这一生?如果以绝对的单位来衡量这一标准,似乎‘幸福’离我们很远。其实“以价值观本身来说,最崇高的价值观也没有什么作用。直到有一天,价值观靠了吸收它的人的价值(不是靠了它自己的价值),靠了我们灌输给它的血液而有了传染性的时候,那枯萎的植物,系谷里的玫瑰,才突然之间开花,长大,放出浓郁的香味布满空间。”
全文完,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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