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AIGC文章详情

「往鲜花饼里吐痰」是编的,造谣者已被行拘:家里的饼不用扔,嘉华的另一笔账中秋前自己查一查

源自97位全网作者

08:48

9月9日,一张聊天截图在社交平台刷屏,自称被学校派去「云南嘉X」做鲜花饼,一天12个小时只有50块钱工资,「我们都往鲜花饼里吐口痰」,还配着「善待员工的重要性」之类的引申评论。网友把「嘉X」指向嘉华食品——去云南旅游的人几乎都买过的那个鲜花饼老牌。春城晚报

9月10日上午,昆明警方通报:一男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说白了,「吐痰」这件事,从头到尾是编出来的故事。人民网

先把结论放在最前面:你家里或者快递路上的那盒鲜花饼,不用扔。但我不建议看完就翻篇——这件事里有两笔账被搅在了一起,正好中秋前,值得分开算清楚。

「往鲜花饼里吐痰」是编的,造谣者已被行拘:家里的饼不用扔,嘉华的另一笔账中秋前自己查一查

这48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时间线短到可以一眼看完:

  • 9月9日,那张「12小时50元+都吐口痰」的聊天截图在社交平台传开,还配着「善待员工的重要性」之类的引申评论。传播量不小:仅一家新闻电台当天的相关微博就有超过1.2万点赞、1100多条评论。

  • 同一天,嘉华食品客服对媒体回应:已第一时间安排相关部门核实排查,不存在此情况,并明确表示没有学生参与制作,企业随即报警。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天连夜介入,责令企业提交近半个月车间全部监控视频、临时工及假期工招聘记录、全部薪资发放台账并限期书面说明,执法人员赴厂区实地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同步介入。当时就有律师给出解读:若「吐痰」属实,企业最高可面临10万元罚款;若是编造,发帖人要承担拘留、罚款的责任。这也是为什么这种事没有企业敢当「清者自清」处理。937江苏新闻广播封面新闻荔枝新闻

  • 9月10日,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通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杜某(男,30岁)曾于2014年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26天;近日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

从刷屏到落锤,不到48小时。这个速度在食品谣言界,算得上模范案例。

评论区一半人把通报读错了

更有意思的是评论区。我翻了新华社通报微博下的高赞评论,三种误读很有代表性:

误读一:「原来吐痰是发生在2014年。」 这条评论拿了880多个赞,下面还有人接「那看来是真的了,只是时间比较早,现在才说」(200多赞)。不对。通报的意思是:2014年那26天实习,只是杜某和这家企业唯一的交集——通报特意点出这段经历,是说明他为什么编得「像内部人爆料」;而「吐痰」这件事本身,是近日凭空编造的,不是当年发生过、现在才承认。微博

误读二:「时间隔得太久,反而让大家更相信吐过了。」 这条有将近300人点赞,心情可以理解,但证据上,「当年吐过」没有任何一个实名的人、一个具体批次、一次检测支撑。人民网云南频道那篇评论说得直白:当事人十二年前的短暂实习经历,与网传不实情节毫无关联。谣言不会因为查无对证就变成真的。云南网

误读三:「承认是真的后果更严重,只能说是编的。」 这类「避重就轻」的阴谋论每次通报出来都有市场。但通报的结论是公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作出的,不是只听发帖人自己怎么说。顺带一提,该微博下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1380多赞)反而是清醒的:这人就是拿食品安全博流量起号的,吃瓜要理智,相信官方通报。微博

也有该认真对待的质疑。比如有博主发帖质疑:这份通报根本没说清楚,是学生「12小时50块工资」假的,还是「吐过痰」是假的,最终结论又是怎么得来的。这条帖有超过1000人点赞,也有人要求人社部门就实习用工是否规范给个核查结论。而且这类追问并非无凭无据:嘉华方面称「未与任何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合作」,但云南技师学院官网显示,今年4月该校曾与该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媒体还查到,去年和今年嘉华先后在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举办校招宣讲,开放的岗位就包括「车间生产员等实习岗位」。社交平台上还有多位网友发过「嘉华食品厂12块钱一小时」「要避雷」的旧帖——这些吐槽未经官方核实,只能当待核线索,但足以说明用工问题值得一个独立的核查结论。微博封面新闻观察者网

我的看法是:「编造谣言」的法律结论已经落地,但职校学生实习待遇的问题,不会随这份通报自动消失。这一部分,等权威部门的后续,先不替任何一方下结论。

多说一句。人民网云南频道的评论这次点名批评了「少数媒体」:在事实未明、甚至有关部门已告知信息不属实的前提下,依然用惊悚化、倾向性标题跟风渲染。这是整件事最无奈的地方——谣言版截图轻松过万赞,而辟谣版,多数人是刷不到第二遍的。辟谣的传播力永远跑不过谣言,所以核实这件事,最后还得落到每个人自己手上。云南网

第二笔账:谣言是假的,不等于企业记录是白纸

谣言辟掉之后,潇湘晨报记者干了件值得学的事:上天眼查把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的底细翻了一遍。结果显示:这家1993年成立、注册资本2.76亿元的老牌企业,经营风险信息里存在环保处罚和历史行政处罚记录,并且曾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潇湘晨报

「往鲜花饼里吐痰」是编的,造谣者已被行拘:家里的饼不用扔,嘉华的另一笔账中秋前自己查一查

这里我要把话说清楚,免得又造出第二个谣言:

  • 这篇报道没有给出处罚和抽检不合格的具体年份、产品、批次和项目;

  • 所以不能由此推出「嘉华的鲜花饼有问题」——这不是通报的逻辑,也不是我的逻辑;

  • 但反过来同样不成立:「这次辟谣了」不等于「大牌从来没问题」。做了几十年的食品企业,合规记录很少是绝对空白的,关键看具体是哪类产品、什么问题、改没改。

与其在评论区站队,不如花五分钟自己查。渠道都是现成的:

  1.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的「抽检通告信息」栏目:国家层面的食品抽检按周通告,可以按企业名、产品名检索;各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也有本辖区的通告。

  2. 天眼查、企查查这类工商信息工具:搜企业名,行政处罚、食品抽检相关记录都能看到——这次潇湘晨报用的就是这条路。

  3. 各地市场监管局的官方公众号:本埠抽检通报通常发得最勤、最快。

查到具体记录,比转发一张匿名截图有用得多。

中秋在即,鲜花饼这事怎么处理

今年中秋是9月25日,还有不到两周,鲜花饼正处在云南伴手礼加中秋礼赠的双重旺季。给几条实在建议:

  • 已经买了、收了礼的:这次事件不改变产品本身的安全性。包装完好、在保质期内,正常吃,不必因为谣言扔掉,更不必去退货。

  • 对嘉华在意的:用上面的渠道把它近年的抽检和处罚记录查一遍,自己下判断。别因为一张截图否掉它,也别因为一次辟谣就无脑信它。

  • 准备买鲜花饼送礼的:盯三样东西——包装上有没有SC生产许可证编号;配料表里玫瑰花(馅)是不是排在靠前位置;现烤类产品保质期短,快递异地要先算运输天数,宁可早一天到手,别赶在中秋当天签收一盒临期的。直播间、来路不明摊位的「工厂直发」慎买——这和本次谣言无关,是常年通用的原则。

「往鲜花饼里吐痰」是编的,造谣者已被行拘:家里的饼不用扔,嘉华的另一笔账中秋前自己查一查

下次再看到「食品厂恐怖故事」,先问四个问题

这次的鲜花饼事件,48小时走完「发酵—刷屏—辟谣—落锤」的完整闭环,算快的。但下一次,未必48小时内就有通报。与其记住某一条谣言,不如留下这套核查动作:云南网

  1. 有没有官方通报或权威媒体报道,还是只有一张匿名截图? 没名字、没日期、没企业的截图,是最标准的谣言坯子。

  2. 发帖人是什么身份、什么时候接触过这家企业? 这次杜某2014年的26天实习,既是他编得「像」的原因,也是他露馅的地方。

  3. 企业回应了什么、报警了没有? 敢报警、接受联合核查的企业,和只发一句「无此事」的,风险完全不同。

  4. 把「这次的事」和「历史记录」分开算。 谣言是假的,不等于企业清白无瑕;企业有过处罚记录,也不等于谣言是真的。两笔账分开查、分开下结论,你就不容易被任何一边带节奏。

食品安全的话题永远不缺流量,因为人人都要吃饭。也正因为这样,「不轻易信截图」和「不轻易信大牌」这两件事,得同时记住。

内容由AI生成

精选参考来源

1. 男子编造“往鲜花饼吐痰”虚假信息 已被行拘

2. 鲜花饼吐痰事件落幕:流量至上不能凌驾于真相至上

3. 【#警方通报鲜花饼吐痰事件#】#鲜花饼吐痰造谣者已被行拘#

4. #鲜花饼吐痰涉事企业曾被责令改正#【#鲜花饼吐痰涉事企业曾被发现问题#】

5. #嘉华鲜花饼回应没有学生参与制作#【网传#12小时50元实习生往鲜花饼内吐痰#,相关企业客服回应:已第一时间安排相关部门核实排查,不存在此情况】

6. 律师解读:#往鲜花饼吐痰若属实企业或罚10万##往鲜花饼吐痰若编造可拘留罚款#

7. #往鲜花饼里吐痰网帖言论引热议#【#春城时评#|“吐口痰”网帖引爆舆论 等待真相是最基本的理智】

8. #鲜花饼吐痰涉事企业曾签署校企合作#

9. #大量网友吐槽嘉华食品厂工资低#【#嘉华称没有与任何学校建立实习合作#】

10. 这是一份比较差的通报,因为这通报根本没说清楚是学生12小时50块工资假的,还是吐过痰是假的

11. 观云台|鲜花饼里真的有鲜花

12. 云南鲜花饼哪家好吃?!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