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能亏」卖家不发货呀!怎么办-天猫篇
上一篇写了淘宝篇,今天我们来聊聊天猫(绝对不是因为凑多一篇推文哈,是因为最近天猫发货延迟规则变化太大了,看了下面小伙伴就明白了。。)
整体来说,天猫的卖家比淘宝的卖家更怕平台,因为天猫的准入门槛和资质要求都比淘宝高,平台也对卖家更为严格;但是,不发货的现象还是不少的~!
今年天猫的延迟发货规则发生变化了,以前就是和淘宝篇一样的规则,就是赔付力度更大(实际交易金额的30%,上限500元),今年可能是因为某多多主动赔付的体验太好了,天猫感到压力了,也变化了:复杂了,赔付%高了,上限没变。(果然是复杂规则的缔造者,又想跟,又不想亏,果然是某云的既要又要的观念根深蒂固呀)
还是老规矩,心急的小伙伴可以直接看【3、实操篇】喔~
1、怎样才叫发货延迟-天猫:
天猫都是要求卖家需要在48小时内发货的,发货也是指有物流详情出现xx快递已揽收的物流信息(并不是商家点发货哈~),这个和淘宝的规则类似,我不再赘述啦~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上一篇【淘宝篇】。
今年新增的是了虚假发货和缺货的投诉项,下面具体和小伙伴讲讲差异和适合自己的投诉选项。
2、延迟发货场景:
1)第1种场景:不管卖家点了发货没有,只要在你支付成功之后48小时没有看到XX快递已揽收(具体文案不同快递有些差异),就可以有 [延迟发货]赔付 ,目前是调整为主动赔付的,红包形式到账;
注意!!!因为每一个订单只能发起一次投诉的,所以如果这里没有收到主动赔付的红包的话,找阿里小蜜发起,不要自己点呀~
*赔付:实际交易金额的5%,最低5元,最高50元。
2)第2种场景:卖家点了发货后(因为不点发货的话,是没有物流单号的,也没有物流详情),揽收信息出现之后,需要在24小时更新下一条物流信息(例如到达xx分拨中心呀,xx网点等等),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可以发起 [虚假发货] 的投诉,要我们发起喔,不发起就没有了~
注意!!!官方解释是“任意订单物流显示“已揽件”后24小时内无任何更新记录”,也就是说,不管卖家发货有没有延迟,只要看到已揽件,就要24小时有下一条物流信息。
*赔付:实际交易金额的30%,最低5元,最高500元,和第1种场景可以叠加。
我是觉得这一条后面大概率会改,一来:对卖家来说太冤了(假设卖家周边是产业集中地,小促销快递网点卡壳一下下不是很正常的么);二来:卖家也很好钻漏洞呀,“下一条物流信息”是啥?卖家让快递在已揽件后面再多刷一条无关紧要的信息就可以了呀~
3)第3种场景:卖家一直不点发货,(第1种场景超过48小时系统自动赔付我们了,这个不用我们操心),超过72小时了,我们可以发起 [缺货] 的投诉,
要我们发起喔,不发起也是没有了~
*赔付:实际交易金额的30%,最低5元,最高500元,和第1种场景可以叠加。
4)总的来说:第1种是主动的,我们关注红包到账情况就行,金额也不多;
第2种和第3种场景是互斥的,加上一个订单只能投诉一次,所以我们最高可以获得的赔偿是实际交易金额的35%(5%+30%),最低5元,最高500元。
3、实操篇:
这个操作和淘宝类似喔~
1)在对应的天猫订单上点击[投诉商家],记得喔!付款之后直到交易完成(交易成功或退款交易关闭)之后的15天内都可以发起,超过就发起不了的啦~
2)进入后点击[发货问题],之后投诉原因可以参考下【2、延迟发货场景】;如果收到[延迟发货]的赔付红包的话,就不要申请这个啦,浪费了投诉的机会~
(注意!!因为这个规则更新是逐步覆盖商品的,预计21年1月14日全部覆盖,期间有可能有些商品没有第1种场景的主动赔付,那就需要我们申请了的,实在干不清楚!找阿里小蜜,投诉浪费了不能再发起了的话,找阿里小蜜!)
3)等结果~期间如果虚假发货和缺货搞错了的话,天猫会按照实际的判责卖家和赔偿我们的;期间如果选择错了投诉项目或者赔少了,找阿里小蜜投诉天猫!谁让他们改得这么复杂~!
4、题外话:
1)还是老样子,我们千万不要动歪脑筋,天猫给我们的权益我们正常履行就好,毕竟天猫还是有不少可shi爱hui的卖家的~
2)对于这次规则的更新,我是觉得:
*对消费者来说真像做到极致,全部自动投诉就好啦;
*对商家来说,管自己仓库发货,还得管快递从网点送出去,出去之后呢?小聪明的卖家还是可以钻漏洞,48小时发货就变成赔了点小钱,变相成了72小时发货。
*对天猫小二来说,我真他喵牛逼,又会自动赔付(对抗某多多成功!今年3.75!),有保护了卖家(不变相延长点,他们怎么答应给这些小钱),我简直是伟人!
一个老态的电商平台,面对新势力冲击下,作出的自我幻想式斗争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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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太保护不良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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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8小时之内要有揽件信息
2. 揽件之后24小时之内要有走件信息
其中48小时之内的延迟发货赔付,是客户发起之后系统自动判定的; 揽件之后24小时之内的走件信息则是,需要客户提交投诉或者提交纠纷之后由平台小二判责的。如果说商家存虚假发货或者缺货的情况,则会判定赔付给买家30%,也就是说,如果买家出现缺货的情况,最多可以赔付35%封顶550元。
这个规则对于商家来说,要求肯定是更严格了,需要商家全链路对接发货物流,从打包发货到揽件再到物流中转整个流程衔接要快,而且对备货情况要求更高了。实际情况几乎不存在你说的商家钻漏洞,多扫一条揽件信息或不存在的物流信息这种情况,因为在人工审核的阶段逃不过平台小二的判定。
对于商家来说,这种规则虽然比原有的规则要求更高,但其实还是在能接受的范围,因为这样子会筛选掉一部分发货不达标和备货不达标的商家(发货效率关联到商品权重>,那些供应链体系很完善的大商家影响不大。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是更加有利,因为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很难再出现像以前点了揽件之后就超过约定时效才发货的情况。
至于为什么要有一个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的两个阶段呢?因为第一个阶段系统默认商家需要快速响应客户的下单行为,第二个阶段点发货之后,商家需要对已发货的产品负责,保障商品顺利中转,也是避免很多恶意买家在这个过程中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
我觉得这个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对商家资质和实力要求更高的同时,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实际总体偏向客户更多,如果出现平台获颁的情况,客户还能点申诉,但是对于商家来说,申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平台还是愿意给消费者更好的购买体验的,但与此同时也要给广大的商家生存空间,所以我觉得这种规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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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交易同时出现上述任一或多项情形的,赔付金额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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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延迟发货后的72小时内仍未发货或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拒绝发货/要求加价发货的,视为缺货。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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