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2021-06-28 20:41:38 8点赞 31收藏 2评论

创作立场声明:大家好,本人有10年的保险行业从业经验,在此分享保险知识,期待深入探讨交流。

买房时,80%的人考虑过借名买房。

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限购原因,一些人没有购买资格。

二是,因为我国买房贷款

很多城市,首套房最低付30%的首付,

而二套房最低付40%的首付。

首付是不能贷款的,需要现金支付

200万房产,付30%,就是60万。付40%,就是80万。

所以为了省首付的几十万或者获取名额,

一些夫妻玩起假离婚,将房产过继到某方名下。

更多人,选择的还是借名买房,

让哪个还没买房的亲朋好友,帮你代持下房产。

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借名买房的风险越来越大了。

政策和司法的偏向,全部变了!

一、借名买房,你愿意吗?

不久前,哆啦看到一条热搜。

女孩自述,父母想要给未成年的弟弟买房。

并决定将房子记在自己的名下。

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女孩对此多有纠结,

网上对代持房产也提出很多否定的意见。

有人说,代持房产以后除非自己不买房,

不然贷款优势就没了。

还有人说,弟弟还在读书,还款能力堪忧。

如果以后父母没有继续还款,

贷款很有可能落到身为贷款人的女孩头上。

总体看,网友们对于无偿为亲属代持房产,

还要面临种种风险的事,老不乐意。

其实,在这件事中大家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儿。

借名买房不仅仅对代持的女孩有风险,

对房子实际的主人,风险更大呢!

为什么这么说?

二、借名买房,风险变大!

以前,对于借名买房,司法判决比较宽松。

很多因为限购没有购买资格的人,在出资买房时,

会选择将房子先落在其他人名下,

等能够过户时再过户,

哪怕出名人反悔,不愿意过户,也没关系。

只要有借名买房的合同,闹到法院,

这房子还是归实际出资人。

但如今,风口已然变了。

上月,哆啦就刷到过最高法院关于“借名买房”的判决。

因为房产代持,违反“公序良俗”,所以被判无效。

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更早之前,哆啦还在看到过其他案例。

比如去年12月判决这个案子:

2013年,无北京购房资格的徐某,

借曾某的购房资格进行买房,并签署代持协议。

没想到,曾某不厚道,直接拿房子为其他人担保。

结果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这下,正主徐某急了,杀过来说房子是自己的。

一审二审,手持房屋代持协议,

保护自己的财产的徐某,胜利了。

债权人没能顺利拍卖房子,不乐意了,跑去申诉。

最后,最高法院判定,房屋代持协议无效。

这套落在曾某名下的房子作为曾某的财产,要被拍卖。

三、借名买房,为何受到政策打压!

其实,法院在去年3月,判决借名买房相关案子,

还都是认定代持协议有效的。

为何,去年底司法风口却慢慢变动?

这无疑是受到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影响。

以前哆啦八卦过,一起闺蜜炒房团的纠纷案。

几个富婆,一路从杭州的房子炒到温哥华的房子。

用的就是房产代持的手段。

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而深圳引起轰动的深房理,

也是用房产代持的手段,

大量买深圳的房子,推动房价。

国家要打压炒房,必然会将司法判决向限购政策倾斜。

你用代持规避限购,自然会被判决代持协议无效。

所以没有资格买房的人,不要强行操作了!

大家配置房产,不就是因为这是份稳定升值的资产。

年金险最高复利4%,比如今增值难的房子,

说不定更划算。

而且,他还有隔离婚前财产、规避债务的作用。

那么,像文中父母借姐姐的名字给弟弟买房,

会怎么判呢?

不一定判无效。

因为这不是为了违规绕开限购以套利,

将来产生争议,如果有书面协议等证据,维权会容易些。

但大家最好还是不要冒着风险借名买房了。

借名买房的风险终究是存在的。

在几百万面前,月薪几千块的人,很难经受得住考验。

这样买房,一不小心房子就没了!

所以无论是夫妻、兄弟姐妹,还是至交好友,都不要去考验。

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帮到你,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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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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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除去人性的问题,未尝不可!
    但是时间长了,难免会有贪欲,ZF支持得不代表这样违法,只是他看透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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