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可以避债?欠债也可以不还?别闹了!
创作立场声明:既是保险从业者,也是保险消费者,个人及家人都理赔过~坚持用自己独立且客观的观点阐述保险知识,希望普通人可以先懂点保险,再买保险!
自我入行开始,就总听到买保险可以避债避税这样的说辞,这与我观念中“欠债还钱”的思想有很大出入。
啥意思?没钱还债,有钱买保险?难道还合理合法?
特别是关注过增额终身寿险或年金类产品的小伙伴,一定或多或少听过“避债避税”这种话术,那到底是真是假?
案例一
增先生注重风险规划,为自己投保了一份300万的增额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儿子。第二年,增先生为了扩大生意,向某企业借款500万,但天有不测风云,增先生不幸离世,留下450万债务。同时,根据保险合同,增先生儿子拿到300万元身故保险金。
那么,这300万保险理赔金要不要偿还增先生生前欠的债务?
答案:不需要!(请抛开道德层面的问题)
儿子作为指定受益人,拿到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个人财产,不是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并非父亲的赠予,所以不需要偿还父亲生前债务。
依据:“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规定是在继承父亲遗产、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下,比如父亲借钱是为了养老,那儿子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还”并没有法律依据。
案例二
还是增先生的故事,增额终身寿险保单指定受益人是妻子,要不要偿还债务?
答案:需要!
依据:增先生是婚后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连带清偿责任,须由夫妻共同偿还。
案例三
继续增先生的故事,投保时并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是默认法定受益人,那么要不要偿还债务?
答案:不一定!
依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既然作为遗产处理,那就可以用来清偿债务。
但是但是但是,哪怕未指定受益人,司法方面目前仍倾向作为法定受益人的资产,不属于遗产。
案例四
同样是增先生的故事,儿子获得理赔金,但儿子在外也欠了债,那儿子拿到的理赔金需要偿还债务么?
答案:需要!
依据:此时保险理赔金属于儿子个人财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案例五
增先生一直健在,但因生意长期亏损,一直没钱归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增先生购买的增额终身寿险保单吗?
答案:不一定!
依据:目前,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对寿险保单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有不同意见,各地处理方式不同。
一些法院认为,保单现金价值虽属投保人财产,但以投保人解除合同为前提,法院不能强制投保人解除。
一些法院则认为,退保以后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所以,目前最高院对此问题暂没有统一规范。
案例六
增先生还了50万债务后就开始赖账,不仅不还,还为儿子买了400万增额终身寿险,这份保单需要用来还债吗?
答案:需要!
依据: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有非法转移财产嫌疑,涉嫌恶意避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购买保险的行为,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
案例七
增先生贪污受贿500万,并用来购买增额终身寿险,这份保单可以被追缴吗?
答案:可以!
依据: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这笔钱会被依法追缴。
或许有人会想到用其他不相关的人做投保人购买大额保单,以此避债不还、转移资产,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综上,“买保险避债”本就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并非恶意避债的方法。
所谓“避债功能”,是基于人寿保险的特殊结构和法律属性,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起到资产保全、依法合理避债的作用。
当然,这个话题也能侧面说明保险这种产品的特殊性,有着其他金融工具所不能替代的功能。
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适当保险险种,合理设置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帮我们做到合理合法的资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