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2020-08-27 19:20:17 0点赞 6收藏 0评论

7月底,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近几日国家医保局又正式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一场更贴近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兼顾医保基金平衡、助力医改前进的改革驶入“快车道”,今后又将给我们的看病用药带来哪些变化?一起来看看~

一、医保目录的总体变化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如上图所示,从2000年至今,我国总共进行了5次医保目录调整。每一次调整,目录所包含的药品数量都有所增长。其中:

  • 2017版目录中:儿童用药及治疗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了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 2019版目录中:调入的品种覆盖了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调出的品种涵盖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相比于2019年的集中大调整,本次调整工作规模相对较小,但仍然意义重大。

归纳来看,此次调整主要是“去旧纳新”:

  • 预防性疫苗、滋补、保健等在内的8类药品被踢出医保目录;

  • 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拟纳入新增药品范围;

  • 一批治疗罕见病和儿科疾病的新药,有望获得医保覆盖。

这样一来,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被纳入医保范围,而那些保健类或者有效性存疑的药品则被剔除掉,大家看病用药的负担就减小很多了。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二、医保目录都调整了啥

日常就医问药时还有哪些药品不可报销?药品调入、调出《药品目录》的标准是啥?哪些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姨妈带大家一一了解~

(一)以下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规定的药品。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二)以下五类药品,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1、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3、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4、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5、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三)以下三类药品,经专家评审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1、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

2、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

3、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四)药品支付标准的确认方式

  • 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 非独家药品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其他非独家药品根据准入竞价等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 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支付标准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五)可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

1、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2、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3、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4、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5、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六)药品的支付方法

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各省级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乙类药品”。

中药饮片的“甲乙分类”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两类药品的支付方法如下:

  • 甲类药品:按医保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方式支付

  • 乙类药品:按医保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医保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如果今天的文章对你有用,记得点赞支持!有医保的注意!9月1日起!这些药都不可报销!

展开 收起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精彩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相关好价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6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