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

2026-01-16 17:56:45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六部门出台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

2026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车载动力电池因容量衰减逐步进入退役阶段,废旧电池的产生量持续上升。相关研究预测,到2030年,我国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总量将突破100万吨,迎来大规模退役高峰。

为应对这一挑战,管理办法明确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管理原则。在全渠道管理方面,聚焦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服务以及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电池来源,重点推行“车电一体报废”制度,强化源头管控,避免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在全链条管理中,办法对动力电池从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到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各阶段管理无缝衔接。

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提出加强信息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行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通过统一编码、信息登记与报送等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电池从出厂到回收全过程的可追踪、可监管。

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将涵盖产品类别、内部构成、使用状态及最终报废回收等关键信息,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监督管理层面,办法对未按规定交付废旧电池、逃避回收责任、违反编码规则或信息上报要求的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明确执法主体,提升制度执行力与约束力。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为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供了系统性制度支撑,有助于推动行业有序发展,保障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

作者:薄荷糖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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