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坑系列 篇二:这些重疾险的套路,让你心甘情愿的多掏钱!
上一篇文章跟大家推荐了几款现下热门的重疾产品,这一篇文章,则跟大家分析一下当前市面上的重疾险都有哪些套路。城市套路深,不想被坑的小伙伴,最好拿出小本本记一下,以下都是知识点:
套路一:组合计划
有不少保险产品,需要以终身寿险为主,附加重疾险的形式组合投保,美其名曰二合一,事实上,终身寿险支付周期长,压力大,很多时候还和重疾险共用保额,相当于花两份钱才有一份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保费徒然增多,对我们的作用却很小。
套路二:保障120种的一定比保障100种的好
很多重疾险产品都主打病种保障充足,然而事实上,银保监会规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25种重大疾病,已涵盖绝大多数常见疾病,占重疾险理赔的95%以上。所以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意义就不大了,更别说还有一些公司刻意将一些疾病拆解成两个描述,所以只看数量,不仅没必要,往往还要多掏钱。
套路三:赔付次数越多越好
许多重疾产品还会刻意拿赔付次数来说事,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噱头罢了。重疾要买终身多次赔付,是因为人难免可能会多次罹患重疾,然而赔付次数但也不是越多越好,多次赔付有2-3次赔付基本上就足以应对风险,毕竟人的一生有2-3次重疾的概率已经很低很低了,没有必要为了多几次重疾赔付而多掏冤枉钱。
套路四:分组多次赔付藏猫腻
一款重疾产品,假设保障100种重疾,平均分4组,每组25种疾病,第一次赔付重疾后,同组重疾不再赔付,剩下75种。第二次赔付后,就剩下其余两组共计50种疾病保障。所以简单看来,分组自然是越多越好,另外,癌症是最高发的重疾,所以一般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可以最大限度保障被保人再次申请理赔的权利,真正实现重疾险的多次赔付。
有些重疾产品,刻意将大多数最高发的重疾刻意放到同一组里,欺负的就是投保人不懂这其中的门道,明面上是多次赔付,实际上和单次赔付也没什么差别,买的时候可千万当心了。
套路五:高发轻症偷工减料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由于没有强制要求轻症保障,基本上保不保,都看保单规定。所以,在挑选重疾险时,我们切记要确认条款中是否包含高发轻症,毕竟高发轻症和普通轻症的理赔率可是截然不同的,再者轻症保障的时间也很重要,要注意是定期还是终身,目前在售的带有轻症保障的重疾险绝大部分都是保障终身,买的时候留心了。
套路六:有病赔钱,无病返本
这一类保险一般称为返还型保险,基本都是打着这样的旗号坑那些不识货的人。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返还给你的钱,实际上就是用你每年多交的钱去进行投资,从而衍生出来的收益。而你每年要为此投入的保费几乎是一笔天文数字,比起市场上同等保障的产品贵了几倍都不止,多出来的钱,你拿去存银行收益都要更高一些。
套路七:保额随便买
很多保险销售给你推荐保险的时候,会尽量往终身重疾险、多次赔付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上去走,然后才去给你规划保额,而这样是相当本末倒置的做法。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抵御风险,些许的保额一旦出了问题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所以必须在确保保额充足的前提下,我们才好考虑其他的东西。至于那些保险销售,他们可不在乎你的保额是否充足,掏空心思让你买的那些保险产品,归根结底也是因为那些重疾险卖得够贵,提成够高。
套路八:健康告知随便填
很多保险销售为了加快促单,都会对投保人说:”健康告知随便填,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一定赔,不赔你尽管找我。“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保险法》规定: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合同生效满两年,投保前所患过的疾病保险公司依然不赔
套路九:没听过的保险公司的是小保险公司,不靠谱
很多保险销售都会刻意去强调公司的名气,而忽略产品本身的质量,这几乎都是坑你没商量的第一步,抓住的就是你对大公司产品无条件的信任,事实上,小公司的产品真的不能买么?
其实,小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是靠谱的,根据《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允许破产。如果保险公司因为资金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了,保单也会由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购,继续履行保障责任。就算没有保险公司来接手,银保监会也会直接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
同时,许多小保险公司为了占领新的市场,会通过重拳出击新产品来打下一片天地,其产品质量都很高。买保险看理赔,重疾险尤其是,从理赔的角度上来讲,理赔与保险的保障条款有关,只要达到的理赔要求,那么公司规模大小,都不会影响理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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