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一消费者全价购车遇展车交付争议

2025年10月14日,宁夏银川一名消费者以全价15.99万元购买新车,提车时却发现车辆为展厅展示车,引发广泛关注。
据当事人介绍,他在一家汽车销售门店经过多款车型对比后,选定别克君越车型,并当场支付一万元定金。随后,销售人员协助其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然而,在贷款审批通过、准备结清尾款之际,销售方告知店内暂无其他现车资源,将交付的车辆为展厅内展出过的展车。
该消费者表示,由于个人有洁癖,无法接受展车作为全新车辆交付,因此要求销售方提供同型号未使用过的新车,或退还已支付定金,但未能达成一致。
对此,涉事门店负责人回应称,从销售流程来看,展车属于库存车辆范畴,合同中标注的“在库车辆”表述符合规定。同时,该车辆经第三方机构检测,确认不存在机械或功能问题,因此认为交付展车并无不妥。该负责人还强调,销售过程中并未承诺交付的一定是未展出过的新车。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特别是涉及商品性质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信息,如车辆是否曾作为展车使用。此外,购车合同应明确所购车辆的具体状态、配置及质量标准,确保条款清晰透明,以减少消费争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仔细核对内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海是天的倒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