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动早茶立法:传统制作需 24 小时内完成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并明确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 10 月 28 日。该草案围绕早茶制作、经营规范、人才培养与典型店铺认定等方面提出多项规范性要求,意在在传承与市场化之间形成制度性平衡。

草案要求,早茶经营者须在菜单或其他显著位置明示食品制作方式,明确区分“传统方式制作”与“非传统方式制作”。草案进一步对“传统方式制作”作出时间界定:从制成到食用一般不超过 24 小时。对于同一类食品,允许依据制作方式实行差异化定价,给予消费者知情选择权的同时为坚持传统工艺的经营者提供价格空间。

在人才培养与传承体系构建方面,草案提出建立广州早茶师傅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开展星级认定活动,并支持职业学校开设相关课程,鼓励成立早茶大师工作室,形成从技艺传承到职业化培养的闭环。草案还提出设立“广州早茶经典店”评定机制,要求入选店铺必须能够提供传统方式制作的早茶,并接受动态管理与定期复核。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动早茶行业在“非遗化”与“快餐化”之间进行有序分化,亦为老字号通过坚持现点现做与古法工艺争取市场溢价创造条件。一些品牌已借助复古工艺和即时制作的服务模式,迎来复苏契机。

同时,草案的实施也面临若干现实问题,包括如何界定和监督“传统方式”的具体技术与操作标准、对中小微商户的成本影响、以及差异化定价下的监管与价格公示机制等。专家指出,下一步需细化操作细则与评估标准,并配套培训与扶持政策,才能在保护传统技艺与维护市场活力之间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