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值得同情吗?这是一场令人深思的道德审判

2019-03-26 17:39:00 5点赞 7收藏 6评论

《局外人》是加缪所有作品中较为著名的一部。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默尔索母亲死了,他因为内心莫名其妙的感觉,在海滩上扣动扳机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因此进入牢房。司法机构没有经过调查,便任意地罗列了一系列虚构出来的罪名,将默尔索变成了一个冷漠无情、杀人不眨眼的魔鬼。默尔索无从辩驳,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将自己推入这样一种境地,最终在对于社会的迷茫感和无所归一的情感中被判处死刑。

加缪并没有在作品中直接插入自己的话语来描写默尔索的心理情感,而是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结合外部环境与主人公内心的转变逐步完成了整个故事的勾勒,使整个故事充满了强有力的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作者加缪作者加缪

01.用冷漠对抗全世界的荒诞

作者用前半部分的篇幅叙述了主人公默尔索在母亲去世后11天内的生活:从他得知母亲的死讯到他在海滩上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为止。而这本小说的后半部分则是长达11个月的对这桩凶杀案的审讯。

在审判的过程中,作者为我们展示了这幢误杀案是如何被扭曲成为了一桩处心积虑的谋杀,以及检察官是如何从默尔索杀死了一位陌生人这个事实出发,将默尔索的行为定性为以弑母为目的的罪行。作者在前半部分安排的种种细节,比如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他在守灵时抽了一支烟、他在第二天和女朋友去看了一场喜剧电影等等,则成为了他十恶不赦罪行的证据。

因此,默尔索被认为在精神上谋杀了自己的母亲,还被认为应该对那场与他毫无关系的弑父案负责。因此,他最终被“以法兰西人民的民意”判处死刑,在广场上斩首示众。

默尔索是一个悲剧形象。他莫名其妙地杀人,这是偶然发生的,并非检察官指控的蓄意谋杀。他也并非如检察官所言是一个无情无义、十恶不赦的人。他只是一个萎靡不振的普通人,对生活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这一点表现在他对亲情、爱情、事业、友谊的态度上。

当他因为母亲葬礼和老板请假时,因为老板脸色不好,所以他解释道:“这不是我的错。”

埋葬母亲时,他因为疲倦便被视为麻木不仁,本来这事与凶杀案没有丝毫关系,然而检察官却将此作为一条重大证据,作出推理判断,为默尔索冠上了不孝的罪名。

女朋友玛丽不止一次问默尔索爱不爱她,而默尔索的回答却是不爱。而当玛丽提出结婚的时候,默尔索的反应是,如果她想要结婚的话那就结吧,如果换成别的女孩子,他也会答应的。

当老板问默尔索是否愿意去巴黎工作时,他说:“生活方式是改变不了的,况且每种生活都有它好的一面,我对现状并无任何不满。”

他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在他心里,世界上一切人类都活动在一个毫无意义的平面上。所以他对母亲的死,对情人的爱,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对邻里关系,甚至对开枪杀人、被捕越狱和法庭审判一改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

加缪加缪

02.他为什么不为自己辩护

在默尔索收到母亲病逝的电报,请假前去养老院奔丧,在灵堂里,他不但拒绝瞻仰母亲的遗容,还打瞌睡,喝咖啡,抽烟。其实他并不是不爱他的母亲,他只是对一切都报以冷漠无所谓的态度。

然而这一切在人们眼里都是有悖于常理的。一个人失去了亲人理应是很悲痛的,而在母亲葬后的第二天他去和女朋友约会,看了一场电影等这些个人行为小节,令他成为毫无人性的人渣。

在被审判过程中,他表现得好像跟他没有关系。法庭上,审讯中的庭长、检查组、辩护律师在为他的案子争论不休时,他一次又一次感到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他认为没人能够理解他,他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与他人不发生关系。

实际上,默尔索从不说谎,对爱与不爱表达得很真实,他认为无论是爱还是不爱都没有意义。他女朋友问他爱不爱自己时,他承认自己并不很清楚,而且应该是不爱的。这说明人与人之间是隔阂的,最亲近的关系也只不过是生存的需要。

他吃饭、睡觉、上班、交际、看电影和杀人全都是由荒诞所任意支配的偶然性为。仿佛这个社会与他毫不相干,他无所谓追求、无所谓希望,甚至在法庭上无所谓生死,面对审判,他觉得意兴阑珊:“我是个犯人,我付出了代价,除此之外,不能再对我要求更多的东西了。”这一切就像他的两句口头禅“无所谓”“这不怪我”。

冷眼旁观和沉默不语便是最大的抗拒。默尔索没有刻意地将自己的情感伪装起来,也没有在法庭上为自己开脱和掩饰,他只是简单地顺从着自己的意志在游走。

因此,虽然他真诚、善良、很爱他母亲,杀人完全是偶然,可杀人动机确实冷漠。可以说默尔索是死于他作为当事人却被置于局外的这样一个法律荒诞,也可以说是他死于意识形态,世俗观念的荒诞。

加缪加缪

03.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默尔索的悲剧

在《局外人》中,我们看到人的理性与荒诞世界之间似乎永远横着一条鸿沟。世界是荒诞的,这是主人公默尔索对世界的主观感受,也是个人与世界、主观与客观之间冲突的关系。正如加缪所述,它们之间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斗争。

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默尔索对周遭生活都不在意,甚至有些麻木,但他绝非一个冷血无情的人。他更像是一个局外人,而不是冷血无情的杀手或谋杀犯。但恰恰是他局外人的身份导致了他被判处死刑。

从一开始默尔索接到母亲已死的电报,到浑浑噩噩参加了母亲的葬礼,再到糊里糊涂地与女友看影片,帮邻居写信,再到莫名其妙地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最后经历了自己毫不关心的审讯。在整个事件过程中,默尔索的灵魂仿佛是游离的,他亲手做着一切的事情,又仿佛是在观察着别人做这些事情,自己始终处于混沌的对于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的状态。

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是加缪为默尔索选择的,是加缪面对着荒谬的世界所采取的一种自由的放任自流的态度,他让默尔索在对于世界的不理解中选择了流放自己,而这种流放则以冷漠的,安静的绝望印证了对于世界的另外一种抗争性。

研究者认为,《局外人》描写的孤寂、冷漠、痛苦、无奈的默尔索其实是加缪的原型,不得不说,默尔索这一角色的确展现了加缪自身的各种复杂经历,体现了加缪对于那种生活在世界之外的局外人的生命的刻画。

加缪出生在阿尔及利亚东部的蒙多维镇,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农业工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应征入伍后身负重伤,不治身亡。当时加缪还不满一岁,这是他人生荒诞的开端。

父亲去世后,加缪岁母亲迁居阿尔及尔,生活十分窘迫,他依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念完了中学和大学。十七岁,加缪开始咳血,被诊断为肺结核。他当时是哲学班的学生,酷爱踢足球,这一场疾病意味着他不得不告别这一切。

从那时候开始,加缪的一生都与疾病相伴,时刻都面临着折磨与死亡的威胁。他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刻死去,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怎么样。

这样的人生,活着不再带来欣喜,面对死亡也不再恐惧,痛苦也不成为痛苦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局外人”的境遇。

也许正是因为加缪的这种人生经历,他笔下的这部小说将读者带入了一种思维的困境,给读者带来一种理智与情感的巨大冲撞,同时还因为作品中所刻画得那种荒谬的迷茫,读者又会感受到一种更紧迫的思索,引起了内心久久不能平息的震撼。

这是一场荒谬的审判,道德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将默尔索判处死刑。而这场审判却令我们深思:究竟是什么导致了默尔索的死刑,是司法制度的失误,还是因为默尔索对道德和基督教传统等等西方社会赖以维持的普世价值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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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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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判根本就不荒谬啊。判他死刑是因为他杀了一个阿拉伯人(阿尔及利亚人?)连开六枪?记不清了。加上麻木。对其他主体而言,“我”本身重要嘛?对他人而言,我的行为,我的社会关系就是我本身。如果我的行为表现的麻木,那我就是麻木的,即使我内心不这么认为,但实际上就是如此。你觉得他不麻木,是因为你代入了他的视角。麻木的人不自知其麻木,但别人知道 [无语] 所以默杀了人,他就该为此付出代价。而且他对自己的死亡本身也麻木了,判他死刑又有什么问题?所以这本书就不在是控诉司法。而是在表达小资产阶级内心的虚无感。默的生活没有激情,内心不受传统道德约束,他没有迫切的追求,也没有真正的朋友,这就是加缪时代和现代中国很多年轻人的写照。他在阳光灿烂的日子给那个阿拉伯人开枪才是一种控诉,或者说是一种宣泄。最后被审判的不是默,而且虚无本身。默体会不到生活的意义与激情,也感受不到死亡,有的只有虚无感。我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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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你说的特别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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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凶手与被害者哪个更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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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作者屁股就是歪的,写的什么玩意儿 [不说话] [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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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道德审判.....只能说想要的时候就是好的,不想要的时候就是坏的...其实陪审团制度就是容许道德审判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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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就是一滩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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