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之城-la la land
创作立场声明:女孩子们,少在电影里找爱情;男孩子们,少在电影里找结局。
在新年计划的文章里,我就强调过,在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理应是迷茫的,不安的,也是不服输的。
年轻的,不甘平凡的你,更要记住这句话。
这样,你的痛苦会减少很多,走起奋斗的路来,也没那么犹疑。
剥去那些浓墨重彩的加州风情、俊男靓女、歌舞吹弹,《爱乐之城》依旧是我这个口味寡淡的人,十分欣赏的片子。
其实,开场一镜到底的歌舞就是点题:
I think about that day遥想那
I left him at a Greyhound station我将他留在了
West of Santa Fé圣达菲西边的车站
We were seventeen我们那时十七岁
But he was sweet and it was true与他的年少爱情甜美真挚
Still I did what I had to do但我依然我行我素 做了我该做的事
所以,看到最后它感动了你,在影院里流泪也没关系。因为它讲的,不是爱情,是追梦。
笑你天真的人你不必在意,毕竟,永远有迟钝的人,不知道做梦的揪心和甜美。
从故事来讲,在好莱坞所在地的加州,从事文艺的他和她,当然都是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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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和追梦人,当然也是不同的。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文艺男,只追求纯正爵士乐,开一辆散了架的老爷车,收集有故事的音乐家旧物,独居,故事开始时,刚因为自己的天真和梦想,被狠狠骗了一票。
而她,追求演员梦,一心想红,与人合租、开日本车,却猜测讥讽对方穿“化纤西服”,也喜欢结交人脉。
好在她从一开始,就是坦诚的,从不掩饰自己的野心:我早已不是不会穿高跟鞋、脑袋里充满浪漫幻想的女孩。我见过更好的风景。
I've seen better.
所以我们,根本不用电影放到一半、就随随便便、因为爱情而感伤啊。
他们在遇到前,就已经是自己的自己。
虽然不太一样,但人生的目的都不是爱情。爱情只是遇见。
即便如此,从某一层面来讲,也不算是差的爱情。
比如他们第二次遇见,他在派对上的流行乐队打零工,当键盘手。
她调皮地点了一曲键盘巨简单、只有几个和弦的歌曲,比他在餐厅里被迫弹的新年传统音乐,还要简单。
这有点挑衅,明知对方是弹钢琴的,不是故意欺负人吗?
是有趣的:
她了解他,所以能戳中他。那时他颓丧不得志,她是一阵活泼的清风。
当然他也吸引她,一个纯粹的音乐人,潜在的艺术家,自己的文艺事业一筹莫展的当下,他不可爱吗?
接着他们相互扶持,她终于可以专心写剧,他也开始接触流行乐队,重新开始筹钱。这样的爱情不好吗?
最后她成功了,成为了梦想中的女明星,这爱情,变成了追逐演员事业路上的助力、故事。
他去尝试流行爵士,最初是为了爱人、为了筹钱,又为何不能同时看作一次艺术事业上的体验呢?
他们和平地分道扬镳,很多人谴责她太过自私。我倒觉得,实在不必批判谁。不必去计算追梦人和追梦人到底有何不同,谁高贵,谁庸俗,到底谁辜负了谁……他们相互扶持,走过一段追梦的路,就够了。
他们相互扶持,走过一段追梦的路,就够了。
这只是一段生命体验,不要试图要一个爱情结局。
更没必要去追究到底是哪一步崩了。
女孩子们,少在电影里找爱情;男孩子们,少在电影里找结局。
那么你们能得到的,是属于自己的生命理解。
追梦或者安逸,你选择时,也能负责任地不后悔。
据说la la land本就指的是一片虚幻之地,他们的la la land是洛杉矶LA,我们的呢?世界是一片梦想之地,我们都是自由的,就算是不同的人,都可以做梦。
当然,最后一段脑补继续催泪,可以理解为爱情的伤感,但在我看来,追梦人也有未竟的遗憾。
做梦,是要有代价的。
她牺牲了一个深情、纯粹、有才华的男人;他呢?他所追求的纯粹的音乐事业,也许要用一生来跋涉。
标准无法统一,代价当然也不能对等。
当然,如果你不敢,还好有这些追梦人给我们的电影,让我们可以在别人的故事里,任性地活一次。这不就是电影的意义吗?<flyingbo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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