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

2025-09-09 10:39:28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近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已于9月8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订在继承现行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了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旨在适应信息化时代语言文字管理的新形势,维护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性与文化标识。

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

修订草案共五章三十二条,明确要求:由政府主办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规范与标准;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以及在境内销售商品的名称、包装、说明等,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草案同时规定,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确需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保障信息传播的统一性与公众知情权。

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

草案还对推广与教育提出具体安排:每年9月的第三周设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国际中文教育体系应当教授并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强化对外汉语教学的规范性。修订理由部分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华文化的基础要素和国家重要象征,与国旗、国歌、国徽同列为国家标识。

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

资料显示,自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超过80%,规范汉字使用比例超过95%,文盲率下降至2.67%。此次修订被认为是顺应数字时代语言治理需求的重要举措,既有助于提升网络空间语言表达的规范性,也将对互联网平台、媒体制作、商品标识及对外交流等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

专家指出,草案若通过,相关平台需尽快完善内容管理与技术适配措施,确保界面、字幕、商品信息、推广材料等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同时,应在尊重多语种文化交流的前提下,平衡开放性与规范性要求,推动语言文字工作与数字经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国家层面加强统筹与指导,有助于在维护语言规范的同时,提升信息传播效率与社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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