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学员开车送考科目一,全车没一张驾驶证,刚上高速就栽了!
湖南永州高速收费站,上演了一出让人哭笑不得又捏把汗的闹剧,不是网上编的段子,而是实打实的真实违法事件。一名刚通过科目三、正在备考科目四的学员俞某,原本约了代驾送朋友去考科目一,结果代驾临时爽约,他仗着自己练车时间不短、觉得开车技术没问题,抱着“就开一小段上高速”的侥幸心理,直接开私家车送同伴赴考。更荒唐的是,车上除了他这个准司机,同伴才刚报名驾校、准备参加科目一考试,全车两个人,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持有合法驾驶证,刚驶入高速收费站入口,就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当场拦下查处。

2025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累计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312万起,其中尚未取得驾驶证的驾考学员涉案占比达到8.7%,同比2024年上涨3.2个百分点,而在这些学员违法案例中,备考科目四的群体占比超过4成,核心原因都是和俞某一样,觉得只差最后一科考试,练车会开就能上路,完全忽视了无证驾驶的违法性和危险性。
从交通法规的专业角度来看,俞某的行为属于明确的无证驾驶,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考学员即便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只要没参加科目四考试、没拿到纸质或电子驾驶证,就不具备上路驾驶资格。同时,驾校学员只能在专职教练陪同下,驾驶教练车在指定训练场地或备案路线练车,私自开私家车上路,不属于正常练车行为,完全符合无证驾驶的违法认定。按照法规,这类违法行为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俞某也最终被依法依规做出了处罚。

除了法律处罚,这类行为的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也有详实数据支撑,绝非危言耸听。交管部门事故统计数据显示,未取得驾驶证的驾考学员私自上路,事故发生率是持证合格驾驶人的4.3倍,这类学员虽然掌握了基础驾驶操作,但缺乏实际道路的应急处置能力,也没通过科目四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核,对高速行车规则、突发状况应对、风险预判完全不熟练,高速上车速快、车流量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严重交通事故。
更关键的是经济赔付风险,保险行业数据明确显示,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责条款范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商业险会直接拒绝理赔,交强险即便先行赔付伤者损失,后续也会向驾驶人全额追偿,所有车辆维修、人员伤亡赔偿费用,都要由无证驾驶人自行承担,轻则破财,重则背负巨额债务。

不少驾考学员都存在一个错误认知,觉得练车熟练就等于具备上路资格,实则驾驶证是合法上路的唯一凭证,驾考的每一个科目,都是对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法规认知的层层把关,缺一不可。俞某原本是送同伴考科目一,自己却先触犯了交通法规,不仅耽误了双方的考试安排,还留下了违法记录,这场荒唐的送考,也给所有正在考驾照的人提了醒,哪怕只差最后一科,没拿到证就绝不上路,侥幸心理从来不是便利,而是实打实的安全隐患和违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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