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唐诗演绎:《送朱大人入秦》
送朱大人入秦
(唐)孟浩然
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
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

天刚蒙蒙亮,长安城外的长亭便被一层薄霜笼罩。我裹紧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衫,望着眼前这个即将远行的男人,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哽住了。朱大哥背着简单的行囊,腰间那把旧铜剑在秋风里晃悠,剑穗上的红缨早已褪成了灰白色。
"孟贤弟,就送到这儿吧。"他转过身,粗糙的手掌拍了拍我肩头,"五陵那边机会多,我去碰碰运气。"秋风卷起几片枯叶,打着旋儿掠过我们脚边。我望着他眼角新添的皱纹,忽然想起十年前在襄阳城外,也是这样的秋日,两个热血少年凭着三尺青锋,说要闯出个名堂来。
那年我们走南闯北,靠给人当镖师糊口。有回在终南山下遇到劫道的,朱大哥把我护在身后,独自对敌。山贼的刀砍在他肩头,血浸透了半边衣襟,他却咬着牙把剑插进土里,单手撑地站了起来。后来我们靠那趟镖赚的钱,在长安西市开了间小武馆。可惜好景不长,武馆被地痞砸了场子,我们连夜卷铺盖逃离,那把陪他闯荡多年的铜剑,剑刃都卷了边。
"这把剑你带着。"我解下腰间佩剑,剑鞘上的缠金丝还泛着微光。这是去年生辰时,朱大哥偷偷典当了祖传的玉佩,给我换的贺礼。他当时说:"咱兄弟俩,总得有个人带着像样的家伙。"
朱大哥的手在剑柄上摩挲着,突然笑了:"你忘了?当年在潼关,你说这金丝缠柄的剑太招摇,非要拿草绳缠着。"他的指尖触到剑格处那道旧疤——那是我们在陈仓县夜宿破庙时,为救个被恶霸欺负的姑娘留下的。
远处传来马蹄声,是雇来的脚夫在催了。朱大哥把剑往怀里一揣,转身要走。我忽然抓住他胳膊,从行囊里摸出个小布包塞过去:"路上盘缠不够时,把这个当了。"布包里裹着半块玉珏,是我们初到长安时,从当铺后窗捡的残片。
他眼睛红了,粗声粗气地说:"当年在黄河边,要不是你背着我走了三十里找大夫,我这条命早没了。"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酒葫芦,我们对着初升的太阳,把最后半壶酒喝得干干净净。
马蹄声渐渐远了,我望着他单薄的背影消失在官道尽头。秋风卷起黄沙,迷了我的眼。那把金丝缠柄的剑,在他腰间一闪而过,像是划破晨雾的流星。我知道,此去五陵虽远,但有些东西,比如兄弟情义,比如少年意气,永远都不会被岁月磨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