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小众,却让人充满力量,这部英剧值得看!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英剧。
既致郁,又励志。
看剧之前,先来了解一项欧美流行的古老律法。
double jeopardy law,即免受双重损害原则,又称一事不再理。
也就是一个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受到两次审判或惩罚。
这项原则旨在防止国家公权力滥用,避免对被告进行反复追诉,保护公民免受不必要的讼累和精神折磨。在欧美许多国家,这被视为一项宪法权利,保障个人基本权益。
这项法律在英国已经运行了800多年。

被告若抗辩“曾就同一罪行获裁定无罪”或是“曾就同一罪行被定罪”,亦即被告曾经就同一犯罪事实被宣告无罪或有罪。不论该抗辩是否属实皆须优先审理。若查证属实,则后续的审判程序将会停止进行。
这样一来,如果被告统一罪行犯了多次,有多个受害者,那么其他受害者都无法对ta再进行上诉。
那么这种无处申辩的受害者,就会遭受极大的不公。
《我与法律抗争》讲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受害者。
主角Ann的大女儿Julie失踪了。
她报警,可警方以失踪时间过短为由拒绝介入调查。

三天之后,她再次央求警方调查,警方以完成任务的敷衍态度在Julie家进行调查,却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两个月之后,Ann在Julie家的浴室闻到了臭味,并且发现了女儿的尸体。
自此,警方才开始立案调查。
很快便锁定了目标。
可是,嫌疑人却被无罪释放了,还到处吹嘘杀了人警方拿他没办法。
眼睁睁地看着凶手横行,因为“免受双重损害”的原则,法律无法再追究此人的刑事责任。

Ann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恶劣。
她如坠噩梦,再也醒不过来。
于是她开始了一段长达14年的抗争。
为的就是凶手为了杀害她女儿而付出代价。
她要跟警察抗争。
警方无所作为,几次错过调查女儿的最佳时机,当发现错误之后依然没能及时弥补。
她要跟法庭抗争。
《大宪章》已经颁布800多年,几乎所有法官都依照律法行事,没人敢为她开先例。

她要跟内政大臣抗争。
内政运行自有一套体系,不可能为了一个普通人的诉求便改变运行规则。
她要跟CPS(英国皇家检控署)抗争。
她面对的是英国顶级律师团队,而站在她这边的律师全然没有皇家律师那般十足的派头。
但是,她却克服了重重挑战和困难,最终改变了“免受双重损害”的使用原则。

她终于将杀害女儿的凶手再次送进了监狱。
剧集从始至终都没有煽情的片段,非常冷静自持,就像拍摄一部纪录片似的,可是这种如实呈现的本真方式,白描一般的呈现女主的煎熬与折磨,反而更能传递出那份沉甸甸的含义。
她的抗争为很多人争取到了获取公正的机会。
在她后面,至少有10个罪犯被重审并且被判谋杀罪。
她改变了一以贯之的法律原则。

她做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工作,为后来人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条件。

她在2007年前往白金汉宫,因其在刑事司法领域突出的贡献,获得大英帝国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