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充电站禁止插混车辆充电,如何看待这一举措?
有博主上传照片显示,深圳一充电站限制插混车辆进场充电,该充电站的APP直接发布通告称:不支持油电混动车和增程车充电。
这让我想到的是,充电桩的属性:公共服务!
就如同出租车不能“拒载”一样,充电桩企业既然提供了这种公共服务属性的服务,就要有这样的态度和做法。
都说商家是逐利的,但是也要有个度,尤其是对这种公共服务属性的企业来讲,更显珍贵。
而现实中,有的企业直接公告出来,不允许油电混动车充电。
https://pic3.zhimg.com/80/v2-3381f2e9c3d9217adde8032cea07cd20_1440w.jpg还有的人发现,在充电时候,充电站的APP直接通告称:不支持油电混动车和增程车充电。
https://pic3.zhimg.com/80/v2-524da55991e499f41e86c72071dcf77e_1440w.jpg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指出:“都是绿牌新能源汽车,理应支持其充电补能,充电站的做法涉嫌歧视车型”、“充电又不是不给钱,为什么不让充”。
充电桩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这里只有交流快充,油电混动汽车充电速度过慢,有时候需要占用一天的充电桩,影响快车充电,相关问题会向领导反馈。
现如今的状态下,企业这样做,也有自己的理由,虽然大家不喜,但并不违法。
https://pic4.zhimg.com/80/v2-e5876782cb1620632b694b714e81e778_1440w.jpg对比出租拒载,这在法律上被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拒载行为违反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法定义务,即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的规定。此外,对于出租车拒载行为,相关法规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如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以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那么充电桩服务的相关立法,显然还不全面,的确需要类同,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有法可依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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