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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十年赚1.39亿?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2025-12-18 10:04:14 2点赞 1收藏 2评论

12月17日丝芭传媒甩出的财务清单里,这笔税前收入看着唬人,但经不住细算:扣完公司分成、运营成本和税款,鞠婧祎实际到手可能不足3000万,平均到每年才300万,连头部95花单部剧片酬的零头都够不上。这场“晒收入”大战,根本不是炫富,而是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鞠婧祎十年赚1.39亿?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先算明白:1.39亿是“总收入”,不是“个人工资”

丝芭传媒的声明玩了个典型的“文字游戏”,把“含运营成本的总收入”包装成“给鞠婧祎的酬劳”。根据前助理爆料,这1.39亿里,不仅包含鞠婧祎的个人收入,还囊括了工作室团队工资、宣传费、服装道具费等所有开支。更坑的是,声明里提的“上海外滩江景公寓”“奔驰房车”,看着是福利,实则都从这笔钱里扣除,相当于鞠婧祎自己“掏钱租公司的房、用公司的车”。

鞠婧祎十年赚1.39亿?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真正的个人收入得先砍一刀“公司分成”。业内默认的经纪合约分成比例里,丝芭给头部艺人的分成仅15%-20%,这意味着1.39亿总收入里,鞠婧祎能分到的部分最多2780万。对比一下就知道多离谱:她主演的《芸汐传》给丝芭带来超5亿衍生收益,相当于每赚100元,她只能拿到7元,比行业平均的50%分成低了一大截。

单飞后的收入反差更能说明问题。解约前她单支代言费最高1500万,解约后直接跃升至1200万-1500万/条,还拿下LV推广、斐登高奢代言,商业价值翻了近10倍。这波对比直接坐实了“被公司抽成压得太狠”的说法,也难怪双方会为这笔钱撕破脸。

再算税款:明星收入税率高达45%,100万得交45万

鞠婧祎十年赚1.39亿?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就算按最高20%分成算出的2780万,也得先过“个税”这道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明星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年收入超过96万的部分,税率直接拉满到45%。我们按最理想的情况计算:扣除每年6万的基本减除费用,2780万应纳税所得额里,仅超过96万的部分就有2684万,这部分光税款就达1207.8万,再加上低档位税款,总税额超1300万。

这还没算其他成本。明星的宣传、造型、商务对接都要花钱,比如拍杂志封面的造型团队费用、跑活动的差旅开支,这些基本占个人收入的10%-15%。按2780万算,这部分支出约347.5万。这么一扣,十年实际到手只剩2780-1300-347.5=1132.5万,平均每年113万,还不如一些互联网大厂的中层年薪。

有人可能问“明星不会避税吗”?现在真没那么容易。自从范冰冰“阴阳合同”补税8.8亿、郑爽77天片酬1.16亿被查后,税务部门对娱乐圈的监管直接拉满。丝芭也在声明里强调“已依法完税”,就是怕踩税务红线——现在敢用空壳工作室转移收入的,基本一查一个准,陈震就因为这事儿刚被税务部门调查,涉嫌偷税金额达数百万元。

争议本质:不是钱的问题,是“知情权”和“控制权”的博弈

鞠婧祎十年赚1.39亿?经纪公司和艺人撕破脸后的“数据互怼”。

这场收入大战的核心,根本不是“谁拿了多少钱”,而是鞠婧祎方指控的“被隐瞒收入、伪造合约”。她的代理律师明确表示,丝芭通过“双重合同”隐瞒真实收入,还伪造签名签订补充合约,把原本2024年到期的合约延长到2033年。对艺人来说,这比少拿钱更可怕——相当于被公司“绑架”了职业生涯。

从行业规律看,这种矛盾早晚会爆发。偶像经纪公司的分成体系,本就跟不上艺人的成长速度。丝芭2021年的年报显示,影视制作收入占比已达38.9%,超过艺人经纪的47.3%,而这部分收入很大程度靠鞠婧祎的影视号召力支撑。当艺人的价值远超公司提供的资源时,“解绑”就是必然结果,就像当年鹿晗、吴亦凡从EXO单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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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便是名人,10年辛苦也抵不上一幅《江南春》 [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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