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纯电续航低于100公里的插混车将不再享受免税优惠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汽车的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进一步调整。新政策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24年第10号文。此次调整主要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特别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

根据新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从不低于43公里提高至不低于100公里。这一变化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中对插混车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这意味着,目前市场上部分热销车型,如比亚迪秦PLUS DM-i 55km版本和银河A7 70km版本等,如要继续列入享受车船税免征和购置税减免的车型目录,需要重新申报并满足新要求。
在纯电动和插电式商用车方面,技术要求基本维持不变。例如,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续驶里程仍要求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

此外,新规还对节能汽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作出调整。针对不同整备质量和座椅排数的乘用车,设定了不同的百公里燃料消耗上限。以整备质量低于1090公斤的车型为例,两排及以下座椅车型的燃料消耗上限为5.06升/百公里,三排及以上座椅车型为5.41升/百公里。对于整备质量大于1580公斤的车型,两排及以下座椅车型上限为6.28升/百公里,三排及以上为6.63升/百公里。

在商用车领域,节能轻型商用车的汽油和柴油消耗量上限也根据测试质量进行了调整。同时,节能重型商用车——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等——也分别更新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
根据2018年发布的《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则可减半征收。需注意的是,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本身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因此不征税。我国自2012年、2015年以来多次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更新,2024年5月也曾发布技术调整文件。

从2026年起,符合新政策要求的车型将被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现有车型中符合条件者将自动转入新目录,不符合的则需整改后重新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近日还公示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九批)拟发布车型,新增了东风日产N6、吉利银河星耀6 EM-i、传祺向往S7等插电混合动力车型,显示出市场对政策调整的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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