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条背后的父爱记忆与时光滋味
薯条
第一次吃薯条,是在县城唯一的那家西式快餐店里。那年我八岁,期末考试得了双百,父亲骑了四十里自行车带我去。金黄的薯条躺在纸盒里,像一排刚出土的小金条,冒着细细的热气。我舍不得吃,一根一根数,总共二十三根。父亲说:“蘸番茄酱才好吃。”我摇头,偏要尝原味——外皮酥脆,内里绵软,带着土豆特有的、泥土般的清甜。
后来去省城读高中,学校门口就有快餐店。薯条成了最寻常的吃食,考前熬夜买一包,边背单词边往嘴里送,脆的软的一起咽下去,像把焦虑也嚼碎了。有一次,同桌说:“你知道吗,薯条要趁热吃,凉了就像嚼蜡。”我笑笑,想起那二十三根薯条,想起父亲在柜台前犹豫了很久,只买了一份,说“我不饿”。
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快餐店后厨炸过半年薯条。油锅前四十五度弯腰,看着生土豆条在滚油里翻腾,由白转黄,由软变脆,像一场小小的蜕变。师傅说:“油温一百七,炸三分钟,多一秒则焦,少一秒则生。”我站在那里,忽然想起父亲——他大概从未想过,他女儿有一天会站在油锅前,亲手炸出成千上万根薯条。
去年回家,父亲已白了鬓角。我买了薯条给他,他捏起一根,仔细端详:“这东西,怎么就比土豆丝金贵呢?”咬一口,又说:“还是你妈炒的土豆丝好吃。”我笑,眼眶却湿了。是啊,薯条再香,不过是土豆的另一种模样。而父亲眼里,我大概也始终是那个考了双百、需要他骑四十里自行车带去奖励的小姑娘。
今天,我又买了一包薯条。纸盒还是那个纸盒,金黄还是那个金黄。我慢慢嚼着,脆的软的,都是时光的味道。有些食物,吃的是新鲜;有些食物,吃的是从前。薯条于我,是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