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知多少 篇四:保险相关名词解释
hello,大家好,我是Chris,香港保险从业人员。
今天已经是我的港险系列文章的第四期,为大家解释一些保险业的名词,使朋友们更好的了解。
前三期内容是:
一、一些关于「人」的名词
1. 保险人
很简单,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
2. 代理人
代理人也就是agent。Agent是与某一保险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专门为这个公司服务,负责向客户介绍公司的保险产品,确定计划书,陪同签单,保后服务、理赔的专属营业经理。
ps,我属于agent。
3. 经纪人
经纪人就是brokers,他不受雇于保险公司,而是属于第三方经纪公司,类似于中介,可以给客户推销各公司的保险产品。
不管是代理人还是经纪人,首要的就是值得信任、靠谱、详尽解释保单条款,不蒙骗哄诈。第二就是对保单和公司相当的熟悉,问什么都能对答如流,不支支吾吾,不转移话题。第三,就是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是什么贵让你买什么。
4. 保单持有人
同内地-投保人(owner),就是为保单付费的人。当然受保的对象要有受益关系,比如父母和子女,夫妻双方。
5. 受保人
同内地-被保险人(assured),就是保单所保障的人。香港的重疾险,除了18岁以下的未成年可以无需来港——由父母来港签署保单之外,所有成年人投保必须本人来港。丈夫想为妻子投保,或者儿子想为父母投保,受保人都需来港。
6. 受益人
通常产生于受保人身故的情况,如受保人身故,则理赔款或保单价值应交付的人。受益人一般由保单持有人指定,可不止一人,也可由保单持有人进行更换。
二、一些关于「期」的名词
1. 宽限期
续缴保费有1个月的宽限期,比如小明明年的保单周年日起算,一个月以内续交保费都可以。如果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单终止。
2. 等候期
两个相关重疾索偿诊断日期相隔(1)最少一年,(2)如果是癌症,最少三年
注:内地需要五年
3. 冷静期(犹豫期)
签单起的21天内,可申请保费全部退回
4. 生存期
如有索偿延伸保障(也就是多次赔付),受保人需由诊断日期起计最少存活14天。
5. 追溯期
3到6个月不等。比如说小明3月过生日,过完生日是20岁。4月份来投保,那么4月份往回推3个月,那小明就是19岁,按照19岁的年龄计算保费。
投保重疾险的费用和年龄关系很大,越早投保越便宜。所以追溯期是对投保人有利的一个行为,可以给投保人省掉一些费用。
6. 翌年岁
香港有些公司的产品按照周岁算,有些公司产品按照下次生日计算。下次生日年龄就是翌年岁,内地一般说虚岁,大致一个意思。生日年龄都是以大陆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关于追溯期和翌年岁,如果有的同学还不明白,也没关系。可以问我,也可以等投保时提供你的生日日期再来计算。
三、其他
1. 自杀条款
受保人在保单生效1年内自杀,不论精神正常与否,只退还已交保费(不含红利)
2. 如实告知(最高诚信)
香港秉承最高诚信,内地是有限诚信。区别就是香港保单,没问你什么,你如果之前有的病史也要如实告知。内地是问你什么,你告诉什么。有朋友问,那我哪里记得那么全。这里是指类似于手术、住院、慢性病等一些会引起重疾的情况,感冒发烧拉肚子不需要那么详细的告知啦。
3. 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就是你给保险公司交的保费不用再交了。香港保X的大多数产品的条款是受保人确诊重疾后,之后所有期数的保费全部豁免;确诊为轻症后该年度的保费豁免。这一条款有效的减轻了确诊重疾的受保人的经济负担,且依然享受保单的价值。
4. 积极治疗
指外科手术、电疗、化疗、靶向治疗或以上组合,不含激素治疗。
5. 不可争议条款
保单生效或复效两年后,除非存在欺诈及保单条款指定的情况外,保险公司不能质疑保单的有效性。
注意!⚠️有些代理人或经纪人乱用此条款,跟客户说什么你这个问题不用说,你吸烟也不用说,过了两年保单就不可争议了。这个完全的错误,不要信。因为是你存在欺诈行为,不要侥幸你能瞒骗过保险公司,人家吃了几年盐对不对。希望靠这个过单的代理人都无良 最后受害的都是受保人自己!
说了大概17条主要的,也是自己的经验总结。看完这些的朋友应该对保险行业的名词有了基本的了解。
还有些没讲到的,以后还会总结过来。如果有问题,也欢迎提问哈。
注意:⚠️ 以上所有名词解释内的期限,不同的公司产品可能不同。但是大体释义基本相似,这里仅拿一个产品举例。且有些名词可能并不适用与内地。
前三期内容是:
第五篇预告,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区别
我们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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