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新规下周一落地:盘后交易至15:30、ST股涨跌幅放宽至10%
写在前面
7月6日(下周一)起,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修订的A股交易新规将正式实施。今年4月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交易规则,经过近三个月的过渡期后,新规终于要落地了。
此次新规涵盖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围、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调整、基金收盘机制优化、创业板引入做市商等多项重要变化,可以说对投资者的日常交易操作影响非常广泛。下面我们逐一拆解。

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覆盖全A股
以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只面向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很多买了主板股票的朋友压根没用过这个功能。新规实施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范围将扩展至全部A股股票以及沪深ETF。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保持不变。
不同交易所的申报时间略有差异:
交易所 | 适用品种 | 申报时间 |
|---|---|---|
上交所 | A股 + ETF | 9:30-11:30、13:00-15:30 |
深交所 | A股 + ETF | 9:15-11:30、13:00-15:30 |
北交所 | A股 | 9:15-11:30、13:00-15:30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围后,相当于给所有A股投资者多了一个成交时间窗口,收盘后还能继续交易,对于需要调仓、配置的投资者来说便利性大大提升。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稳定性,为中长期资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交易渠道。
二、ST股涨跌幅限制放宽至10%
这是很多投资者关心的一项调整。新规明确,沪深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至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主板ST股涨跌幅 | ±5% | ±10% |
主板*ST股涨跌幅 | ±5% | ±10% |
近年来,部分风险警示股票容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涨跌幅放宽到10%后,有助于减少机制差异,提升定价效率,减少过度炒作。当然,对于持有ST股的投资者来说,波动空间翻倍也意味着风险加大,操作上需要更加谨慎。
三、上交所基金收盘改为集合竞价
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形成收盘价。
此前连续竞价机制下,尾盘价格容易受到大额订单的冲击,一些资金会在临近收盘的时候搞偷袭。调整为集合竞价后,所有尾盘订单汇总撮合,有助于抑制尾盘操纵,提高收盘价格的稳定性和代表性。对于持有ETF等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来说,基金净值的参考价值会更加靠谱。
四、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大宗交易效率提升
深交所在创业板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部分中小市值股票长期存在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较大的问题,引入做市商后,专业机构通过持续双边报价,可以有效减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同时,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也有重要调整:
调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大宗交易确认模式 | 盘后统一确认 | 盘中实时确认 |
确认时效 | 申报与确认有时间差 | T+0实时确认 |
此前创业板协议大宗交易采用"盘中申报、盘后成交确认"模式,申报与确认之间存在时间间隔,交易面临一定不确定性。调整为"盘中实时确认"后,与科创板保持一致,大宗交易的效率和确定性都将明显提升。
此外,北交所也调整了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由原先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价格参考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总结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均表示,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持续研究优化交易制度,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市场交易功能。此次交易规则优化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随着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价格发现功能和投资者交易体验都有望得到提升。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交易制度变化后需要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盘后交易范围的扩大给了更多操作空间,收盘后也可以从容下单;二是ST股涨跌幅翻倍后,持有相关股票的投资者要重新评估风险。
你对这次交易新规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本文综合自央视财经、第一财经报道。
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