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投诉没人管?物业最害怕的5个部门,一告一个准!
电梯坏了半年没有人修理,小区里的垃圾堆积如山没有清理,停车费一年比一年多但是服务质量却一年不如一年,向物业反映问题的时候,得到的回答要么是推卸责任,要么是敷衍了事!
更让人愤怒的是,服务质量很差,收费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积极,并且还威胁说不交钱就会停水停电……
很多业主面对这样的无理取闹行为,一般都会选择一个字来应对——“忍”。
总认为多管闲事不如少管闲事,于是忍到最后,自家的好房子快要变成“废墟”,但是问题却还是没有解决。

难道我们老百姓就没有权利去抵制那些不好的物业公司了吗?真正的维权并不是在保安室里跟他们吵一架,而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准确地击中他们的“七寸”。
本期整理了物业最害怕的5个硬核部门,物业不作为、投诉没人管?一告一个准!

01、 维权第一步:收集最有杀伤力的“证据链”
注意,不要有证据地去投诉。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时候,对方讲究的都是证据。没有确实的证据的话,很容易就会被物业反咬一口,并且还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所以投诉前,把下面“3大杀器”准备好了,并且做成电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第一,合同与缴费凭证:
找到当年签订的服务合同,并且弄清楚他们各自的职责范围。把按时交纳费用的收据和转账凭证保存好。对于“乱收费”的投诉,还要把不合理收费的部分突出出来。

第二,有硬核现场证据:
光凭嘴上说脏乱差没有用,必须要有图片和视频来证明。电梯故障的场景、满地垃圾的地方、屋顶漏雨的情形,在拍摄时一定要开启手机自带的时间水印功能,这样才不会被推脱。
第三,沟通留痕记录:
平时与管家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催修短信等都要保留下来。特别是对方推卸责任、态度不好、拒绝修理的情况,在监管部门看来就是明摆着的违法行为。

02、 划重点:物业最害怕的5个“部门”
手中有证据的话,天下的事都可以做。接下来,要教大家怎样进行“定向射击”,五个部门一个不漏!
1、房管局物业科
这就是物业公司最怕遇到的第一个“敌人”。由于他们是直接管理物业公司的上级部门,所以他们拥有对物业公司进行生死存亡决定的权利。
拨打当地的“XX市房管局物业科”电话,或者访问官方网站上的政务窗口。把带有“严重违规、服务质量很差”的书面投诉信以及相关证据一起寄给对方。
在投诉时,可以附带说明一下《物业管理条例》第56条的内容,这样条理清楚,有理有据。
一旦房管局出手了,并不是简单的口头警告,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行业信用分扣分、停止承接新的项目,如果情况严重的话还可以吊销公司的资质!

2. 住建局
如果你们小区的消防通道经常被堵塞,公共绿地被违法占用,或者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维修资金账目不清,那么请不要犹疑不决,请立即向住建局投诉。
拿着手机拍摄到的违规现场的照片,就直接到住建局去举报了。住建局开出来的罚单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已经能够让物业公司感到十分痛苦了。

3. 12315消费者权益热线
12315不仅仅可以解决商品购买时遇到的问题,也可以处理服务方面的问题。
拨打电话的时候要使用正确的语言,投诉物业存在价格欺诈、乱收费以及服务标准和收费不一致的情况。
由于官方有督办时效的要求,一般在7天之内就要作出回应,客服会马上把工单转给专门负责处罚的部门,办事效率很高。

4. 本地主流媒体与网络曝光
现在物业公司最害怕的是什么呢?担心会出丑、影响到母公司的股价以及公司形象。
如果官方投诉正在走程序的话,可以同时进行两件事:一是向当地的民生节目举报;二是到抖音、微博、小红书等平台上用话题的形式发表自己的观点。
标题要准确,证据要有力,例如《XX小区收取一流的物业费,但是业主们下雨天只能划船回家!》。
只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并且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的情况下,物业高层一定会“屁滚尿流”地来找你协商删帖的事情。

5. 法院起诉
如果是遇到油盐不进的“滚刀肉”物业的话,那就去法庭上见了。
写好一份民事起诉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进行立案,诉讼费用一般在五十元上下。
只要证据确凿,胜诉之后不仅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如果对方敢于赖账不履行判决的话,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成为“老赖”的物业公司,下回见到你的时候都要绕道而行了。

03、 避坑指南:维权路上的三个“雷区”
虽然有很多硬核部门支持我们,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也要注意方法,不要掉进以下几个坑里:
①别只打电话,留好书面字据:
口头投诉很难得到重视。无论是给物业公司发出催款函,还是向有关单位举报,都应采用EMS快递或政务邮箱,并留下白纸黑字的记录。
②警惕电信诈骗,别信“捞人花钱”:
在维权的过程中,一旦接到不明身份的人打来的电话,声称可以帮你“搞定房管局”,或者说是物业公司派来唱白脸的人来套近乎、说好话,。
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按照正常的程序去办理。
③维权要趁热打铁,莫拖延:
发现有问题之后,在七天之内尽快采取措施。时间越长,现场留下的证据就越容易被破坏或者修改,到那时再争论的话,就只能让自己的处境更加不利了。

最后再给大家介绍一个非常实用的“连环大招”,那就是联名投诉和业委会自治。
一个业主的投诉,物业公司还可以想办法应付一下,但是如果有二十户或者五十户业主联合起来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大家可以利用微信群发起电子联名签字,把目前小区主要的问题列出来,并且在上面加上自己的红色手印或者电子签名,然后直接交给街道办、房管局。

同时按照《民法典》第914条的规定,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用断水、断电、停气等方式来威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
如果他们敢这样做的话,那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了!
如果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真的不行了,大家也可以联合起来,和属地社区一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到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把这个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给解雇掉,并且重新聘请一个对业主负责的好物业公司!

写在最后:
遇到物业公司不管不顾的时候,并不是要像泼妇一样胡闹,但是也不能做任人摆布的“软柿子”。
将此信息发送给小区里的邻居,并且保留好这5个维权途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同时要做好证据保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