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规划:全残和伤残一字之差,理赔差距天壤之别
案例
案例来源:
民事判决书(2019)鲁04民终3226号
你知道有人因为一字之差,差点损失50万么?
这个真实案例发生在山东枣庄,2016年,马先生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安行保两全保险,每年缴费1778元,保障期限是30年。
2017年,马先生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右股骨开放性骨折,目前右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并被认定为六级伤残。
马先生觉得自己买了保险,发生这么大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肯定会进行赔偿。
然而马先生直接被保险公司拒赔了,原因是不在保障范围内。
保险公司称,马先生购买的保险条款里,明确规定只管意外身故和全残,不管伤残。
也就是说,马先生要拿到赔偿,必须符合两种情况,要么是死了,要么是全残。现在只是缺了一条腿,没有达到全残的程度,所以不能拿到赔偿。
全残和伤残,一字之差,最终到手的钱却是天壤之别。
案例分析
这差距有多大呢?比如同样是100万保额,因为意外导致以下几种情况:
肋骨断了4根,保伤残的可以赔偿10万,单目失明,赔偿40万,一肢丧失功能,赔偿60万;但如果只有全残责任,这三种情况,一分钱赔付都拿不到。
那么什么才是全残呢?
马先生买的这份安行保两全险,对全残的定义是这样的:
双眼永久完全失明
双手或者双脚丧失功能
四肢完全不能动
咀嚼吞咽无法做到
变成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状态
虽然我们可以理解保险公司按照条款办事的态度,但是从情感上来说,这当然不能让人接受。
马先生一怒之下,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庭在审理之后,认为保险条款中规定的残疾保险金只保障身故和全残,不符合常人的理解,而且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有尽到提示的义务。
所以法院认为应该按照伤残等级给马先生理赔五十万。
一审判决之后,保险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好在公道自在人心,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在历时一年多的纠纷拉扯之后,马先生终于拿到了五十万的赔偿款。
案例小结
马先生能够成功理赔是幸运的,但现实中,并不是谁都像马先生这么幸运,理赔失败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可能跟马先生一样,少了一条腿,或者缺了一只胳膊,因此导致失去工作,生活不便,但却因为保险条款上要求的全残而非伤残,导致最终一分理赔款都拿不到。
真的是小小一个字的差别,在理赔的时候,就会让你知道保险公司的水准和良心。
然而市面上,还有很多类似的产品,其中不乏知名的畅销产品。
我无意指责保险公司设计这类产品的用心。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醒大家,在购买意外险保障意外风险时,一定要选择条款里明确写着保障意外伤残的,而不是只保障意外全残的产品。
全残伤残,一字之差,最终能拿到手的钱,天壤之别。